拼音 | xīn sān mín zhǔ yì | 注音 | ㄒㄧㄣ ㄙㄢ ㄇㄧㄣˊ ㄓㄨˇ ㄧˋ |
首字母 | xsmzy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 | ||
反義詞 | - | ||
基本解釋 | 孫中山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確立的政治主張,是第一次國共合作的政治基礎。1924年1月,孫中山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重新解釋三民主義,把舊三民主義發展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的三民主義。主要內容是(1)民族主義。從原來的排滿發展到反帝,提出中國民族自求解放”,中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2)民權主義。提出五權分立”的原則,強調了民主權利應為一般平民所共有”。(3)民生主義。提出了平均地權”、耕者有其田”和節制資本”兩大原則。新三民主義在中國民主革命階段曾起過巨大的作用。 |
新三民主義,是孫中山生前對其“三民主義”思想作出的最後一個版本的修正,是孫中山晚年聯俄聯共、扶助和依靠農工的思想體現。但由於其中涉及中國國民黨聯合蘇俄和中國共產黨的問題,加之孫先生逝世後兩黨交惡,所以兩黨對此存在著截然相反的說法,並且爭議保持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