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mín shì sù sòng | 注音 | ㄇㄧㄣˊ ㄕˋ ㄙㄨˋ ㄙㄨㄙˋ |
首字母 | msss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案件、民事訴訟程式、民事訴訟訴訟、民事糾紛訴訟 | ||
反義詞 | 刑事訴訟、行政訴訟 | ||
基本解釋 | 為解決財產和婚姻家庭等民事糾紛而進行的訴訟。在中國,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著重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及時判決。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依照規定交納訴訟費用。 |
民事訴訟是訴訟的基本型別之一。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審理解決民事案件的活動以及由這種活動所產生的訴訟關係的總和,特點:(1)民事訴訟既包括法院依法進行的審判活動,也包括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進行的訴訟活動,在這些活動中法院和各訴訟參與人之間發生訴訟法律關係;(2)法院的審判活動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決定性作用,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活動則對民事訴訟的開始、發展和終結具有很大影響;(3)民事訴訟的整個過程,圍繞解決民事糾紛這一基本任務,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務的階段組成,同時各個階段相互銜接,依次連續進行。對民事訴訟的涵義,國外訴訟理論有不同學說。大陸法系國家一般認為,民事訴訟是法院根據當事人請求保護其私法上的權益的程式。英美法系國家對該問題不甚重視,較少明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