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證,是指選民享有選舉權,並具有參加選舉活動的行為能力的證明書。選民憑選民證參加選舉活動。由選舉機構對選民進行資格審査後發給選民。中國選舉法規定,選民名單應在選舉日前30天公佈,併發給選民證。選民證是合格選民的證明,嚴禁贈送與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