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yì wù bīng yì zhì | 注音 | ㄧˋ ㄨˋ ㄅㄧㄥ ㄧˋ ㄓˋ |
首字母 | ywbyz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義務兵役制、義務兵役、義務兵役服務、義務兵役服役、義務兵役徵集、義務兵役制度、義務兵役安置、義務兵役編制、義務兵役人員、義務兵役招募 | ||
反義詞 | 志願兵役制、職業兵役制、兵役豁免、免除兵役、兵役徵召、兵役制度廢止、非兵役制 | ||
基本解釋 | 也稱徵兵制”。國家規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齡階段必須承擔一定期限軍事任務的制度。通常包括在軍隊中服現役和在軍隊外服預備役。是公民履行兵役義務,有效補充兵員的主要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5年7月始實行義務兵役制,1984年5月又規定實行義務兵役製為主體的義務兵與志願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在校學生參加軍訓也是履行兵役義務。 |
義務兵役制又稱“徵兵制”。公民依照法律在一定年齡內承擔一定期限軍事任務的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兵役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兵役分為現役和預備役。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服現役的稱現役軍人;編入民兵組織或者經過登記脤預備役的稱預備役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