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制錢指的是宋代為籌措軍政費用而加徵的雜稅。經制錢始於北宋宣和四年 (公元1122年) 。時方臘起義,東南軍費告急。兩浙、江東發運經制使陳亨伯,請求在淮、浙、江、湖、福建等七路,增收賣酒、鬻糟、商稅、牙稅、契稅、頭子錢、樓店錢。每貫增收20文以充經制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