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chéng bāo jīng yíng | 注音 | ㄔㄥˊ ㄅㄠ ㄐㄧㄥ ㄧㄥˊ |
首字母 | cbjy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 | ||
反義詞 | - | ||
基本解釋 | 生產資料所有者將企業或生產資料的經營權委託給承包人經營。在我國是經濟體制改革中的一項措施。一般透過招標選擇承包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同中予以規定。這種經營方式,不改變所有制性質。 |
承包經營是指農村集體組織,農村承包經營戶依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對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土地、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等資源所享有的佔有、使用和收益。確立承包經營權的目的是用法律形式承認農村承包經營戶是一種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者。保護承包經營人從事經營並獲得收益的權利,從而鞏固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和推動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發展。承包經營權是承包經營責任制在法律上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