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越界銷售茶葉的額外捐稅
解釋
“ 孝宗 隆興 二年, 淮東 宣諭 錢端禮 言:‘商販長引茶,水路不許過 高郵 ,陸路不許過 天長 。如願往 楚州 及 盱眙 界引,貼輸翻引錢十貫五百文。如又過 淮北 ,貼輸亦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