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引是宋代以後歷代政府發給鹽商的食鹽運銷許可憑證。源於鹽鈔法。宋慶曆八年 (1048年),兵部員外郎範祥變通鹽法,由折中法的交實物改為交錢買鹽鈔,商人憑鹽鈔購鹽運銷,官則用所得之錢收購糧草。由於鹽鈔發行過多,鹽鈔法敗壞。宰相蔡京於徽宗政和三年 (1113年) 行鹽引法。鹽引分為長引和短引。長引銷外路,短引銷本路。嚴格批繳手續和繳銷期限,長引1年,短引1季。限定運銷數量和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