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鹽是指凡未經鹽務部門和稅務機關批准,私制、私運、私銷的原鹽,或以工、農、牧、漁等免稅鹽改變用途或出售,以及未經外貿部門許可而由國外輸入或對外輸出的原鹽和再製鹽,統稱私鹽。私鹽嚴重擾亂國家對鹽的統一計劃管理和價格管理,逃漏國家稅收,必須予以查緝和嚴肅處理。對私鹽的生產經營者,除須補稅外,還可罰沒並處。對情節嚴重或以暴力抗稅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