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拼音 | yán chāo fǎ | 注音 | ㄧㄢˊ ㄔㄠ ㄈㄚˇ |
| 首字母 | ycf | 詞性 | 名詞 |
| 近義詞 | 鹽銀法 | ||
| 反義詞 | 無 | ||
| 基本解釋 | 1.宋代政府規定鹽商憑鈔運銷食鹽的制度。由政府發行鹽鈔,令商人付現,按錢領券。發券多少,視鹽場產量而定。券中載明鹽量及價格,商人持券至產地交驗,領鹽運銷。 | ||
宋 代政府規定鹽商憑鈔運銷食鹽的制度。由政府發行鹽鈔,令商人付現,按錢領券。發券多少,視鹽場產量而定。券中載明鹽量及價格,商人持券至產地交驗,領鹽運銷。《續資治通鑑·宋徽宗政和元年》:“﹝ 張商英 ﹞於是大革弊事,改 京 ( 蔡京 )所鑄當十大錢為當三以平泉貨,復轉般倉以罷直達,行鹽鈔法以通商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