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是讓人們認識思想、擺脫思想束縛、進行自由創造的教學觀照體系。
【佛法】佛所說之教法,包括各種教義及教義所表達之佛教真理。成實論卷一舉出六種‘佛法’之同義語,稱為佛法六名,即:
(一)善說,如實而說。
(二)現報,使人於現世得果報。
(三)無時,不待星宿吉凶而隨時得修道。
(四)能將,以正行教化眾生至菩提。
(五)來嘗,應當自身證悟。
(六)智者自知,智慧者自能信解。
又佛法為佛教導眾生之教法,亦即出世間之法;對此,世間國王統治人民所定之國法,則稱為‘王法’。印度及中日佛教史中,有關佛法與王法之關係,因時因地而異,有以王法而護持佛法、推動佛法者,如阿育王、迦膩色迦王、梁武帝等;有以王法而抗衡佛法,乃至摧毀佛法者,如我國曆史上著名的三武一宗之厄。
此外,佛所得之法,即緣起之道理及法界之真理等;又佛所知之法,即一切法;以及佛所具足之種種功德(十八不共法),均稱佛法。
故知,廣義而言,‘佛法’一詞,包含極廣,上記之外,舉凡諸法本性、一切世間之微妙善語,乃至於其他真實與正確之事理等,皆屬佛法。然狹義而言,則一般所說之佛法多指佛所說之教法。
[雜阿含經卷二十、法華經序品、金剛般若經、大寶積經卷四]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