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zhì wài fǎ quán | 注音 | ㄓˋ ㄨㄞˋ ㄈㄚˇ ㄑㄨㄢˊ |
首字母 | zwfq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特權、特殊權力、特殊待遇、特殊地位 | ||
反義詞 | 一般法權、普通權力、一般待遇、普通地位 | ||
基本解釋 | 1.指外交官﹑國家元首﹑政府首腦以及其他服務於國際的政治機關的官員(如聯合國所屬官員),在他國所享受的各項特權,包括人身和住宅的不受侵犯﹑不受當地法院審判﹑不服役﹑不納捐稅等。一國的軍艦﹑軍隊根據有關協議,透過他國國境時,也享有這種權利。 |
《治外法權》是由申東燁執導,任昌丁、崔丹尼爾主演的動作電影,該片於2015年8月27日在韓國上映。
該片講述了犯罪分析專家鄭振與暴力刑警有民聯手,為根除韓國的新興宗教犯罪集團展開行動的故事。
治外法權是免除本地法律司法權的情形,通常是外交談判的結果。 例如,一個甲國公民當在乙國訪問時享受治外法權。 在這種情況下,這個人在涉嫌犯罪時,乙國的法院不能進行審判。治外法權extraterritoriapty,一國國民在外國境內不受所在國管轄,如同處於所在國領土以外一樣。根據國際法和外交慣例,此種特權只有外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交代表等才能享有(見外交特權與 外交豁免權)。軍艦、軍隊根據協議透過外國國境時,也可享有此種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