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gōng fǎ | 注音 | ㄍㄨㄥ ㄈㄚˇ |
首字母 | gf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行政法、憲法、行政法規、行政法律、行政規章 | ||
反義詞 | 私法、民法 | ||
基本解釋 | ①西方法學中指與國家利益有關的法律,如憲法、行政法等(區別於‘私法’)。②指調整國際關係的準則國際~。 |
公法主要是指調整國家與普通公民、組織之間關係以及國家機關及其組成人員之間關係的法律,私法主要是調整普通公民,組織之間關係的法律。公法和私法是民法系國家通常的法律分類方法。近年來在中國法學界,公法與私法也成為劃分中國法律的方法。關於分類的標準,眾說紛紜。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說“公法是關於羅馬國家的法律,私法是關於個人利益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