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gōng kāi shěn pàn | 注音 | ㄍㄨㄥ ㄎㄞ ㄕㄣˇ ㄆㄢˋ |
首字母 | gksp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公開庭審、 公開開庭、 公開審理、 公開法庭、 公開法庭審理 | ||
反義詞 | 秘密審判、 不公開審判 | ||
基本解釋 | 1.指法院審理案件公開進行。在我國﹐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和未成年犯罪案件外﹐一律公開進行。 |
公開審判法院在審理案件和宣告判決時公開進行的一種審判制度。公開審判產生於資產階級反對封建專制的鬥爭之中,資本主義制度的鞏固而確立。在中國,審判公開是人民司法工作的優良傳統和重要原則,除有特別規定外(指刑事訴訟法第111條所規定的幾種情況),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一律公開進行。對公開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先期釋出公告,允許群眾旁聽,允許新聞記者採訪.報道,在法庭審理中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都可以公開陳述作證,進行辯論,行使合法的訴訟權利。公開審判有利於加強群眾監督,保證辦案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