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
有為法 有為法的意思 有為法怎麼讀
“有為法”詞語拼音為:yǒu wèi fǎ,注音:ㄧㄡˇ ㄨㄟˊ ㄈㄚˇ,首字母:ywf,“有為法”的詞性為:動詞,近義詞:正義、公正、公平、公道、公允、公正無私、公平合理、公正合理、公正無私、公平公正,反義詞:邪惡、不義、不公、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道、不公允、不正當、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基本解釋:1.佛教語。謂因緣所生﹑無常變幻的現象世界。
拼音 yǒu wèi fǎ 注音 ㄧㄡˇ ㄨㄟˊ ㄈㄚˇ
首字母 ywf 詞性 動詞
近義詞 正義、公正、公平、公道、公允、公正無私、公平合理、公正合理、公正無私、公平公正
反義詞 邪惡、不義、不公、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道、不公允、不正當、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
基本解釋 1.佛教語。謂因緣所生﹑無常變幻的現象世界。
補充糾錯
上一個詞語: 有為
下一個詞語: 有位
有為法” 網路解釋 補充糾錯

有為法

指因緣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

有為,指有所作為、造作之意。又稱有為法。泛指由因緣和合所造作之現象;狹義而言,亦特指人的造作行為。亦即一切處於相互聯絡、生滅變化中之現象,而以生、住、異、滅之四有為相為其特徵。相對於此,永遠不變而不生不滅者,則稱為無為法。因緣造作稱為“為”,色、心等法從因緣生,有因緣之造作,故稱為“有為”,因此有為亦為緣起法之別名。小乘著重以有為來說明人生無常,大乘則擴大為對世界一切物質現象與精神現家之分析,說明性空、唯心之理。

一般以五蘊為有為法。有為法乃無常之法,於每一剎那皆在轉變、遷移,故又稱為有為轉變。複次,言有為法為無常者,系因凡有為法皆具有生、住、異、滅四相,時即上記所謂的有為法之四個基本特徵,稱為“四有為相”;此外,亦有將住、異相合併為一,而立三有為相。

有為法須借因果之關係始能成立,即凡有為之法,必定會引生其果,故有為又稱有果。

”字詞語 補充糾錯
展開↧
”字詞語 補充糾錯
展開↧
”字詞語 補充糾錯
展開↧
相關漢字解釋 補充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