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zhù zuò quán | 注音 | ㄓㄨˋ ㄗㄨㄛˋ ㄑㄨㄢˊ |
首字母 | zzq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版權、著作權益、著作權利 | ||
反義詞 | 侵權、侵犯著作權 | ||
基本解釋 | 也稱版權”。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所享有的與自己的作品有關的權利。智慧財產權的一種。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 |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涵義是copyright(版和權),也就是複製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於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於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不過隨著時代演進及科技的進步,著作的種類逐漸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英國《安娜法令》開始保護作者的權利,而不僅僅是出版者的權利。1791年,法國頒佈了《表演權法》,開始重視保護作者的表演權利。1793年又頒佈了《作者權法》,作者的精神權利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