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留下幫忙”。“落”含有“留下來”的意思;“作”是指幫忙做事。“落作”即“留下幫忙”,“作”字若讀一聲,在老北京話裡就有多種意思。“作”單用,一般指胡混、瞎折騰,“好日子不往好裡過,這不是作嗎?”也含有對惡人惡事的鄙視,“讓他作去,有吃槍子那天!”如果前邊加上名詞,多指某個行當或器物,比如“玉作”、“瓦作”、“細木作”、“花炮作”、“盔頭作”等。其中有些還衍生出許多街道或衚衕名,如“大石作衚衕”(在北海團城東邊)、“油漆作衚衕”(在北海北門東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