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zhài quán | 注音 | ㄓㄞˋ ㄑㄨㄢˊ |
首字母 | zq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債務、 貸款、 負債、 借款、 借貸 | ||
反義詞 | 債務人、 債務者、 借款人、 借方 | ||
基本解釋 | 在債的關係中債權人要求債務人作或不作一定行為的權利。比如在運輸合同中,託運人所具有的要求承運人按規定的時間將貨運至規定地點的權利。 |
債權,“債務”的對稱。是指在債的關係中權利主體具備的能夠要求義務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債權和債務一起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債權與物權相對應,成為財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物權相比較,債權具有下列特徵:(1)債權的客體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義務的一定行為;而物權的客體只有物。(2)債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只能是特定的人;物權只是權利主體是特定的,義務主體則是不確定的。(3)債權無追及力,而物權有追及力。債權可因發生根據不同分為因合同發生的債權、因侵權行為發生的債權、因不當得利發生的債權以及因無因管理發生的債權等;因債權人的多少可分為單一債權和多數債權;因債權人之間的責任關係可分為按份債權和連帶債權;因債履行選擇性可分4簡單債權和選擇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