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債是各債務主體以本國投資者為物件,透過發行本國貨幣計價的債券證書,或以締結特定契約為手段所形成的債務,又稱“國內債務”。廣義上通常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公共團體﹑企業和公司﹑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本國以發行債券的形式或以借款﹑租賃﹑延期付款等形式所形成的債務。狹義僅指上述籌資主體以發行債券的形式形成的債務。政府國內債務的主要目的是彌補財政赤字或國庫資金的暫時不足,日益成為政府調節經濟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