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義斷恩,成語,作謂語、定語,用大義割斷私恩。指秉公行事,不徇私情。出自 《晉書·劉毅傳》:“凡所以立品設狀者,求人才以理物也,非虛飾名譽,相為好醜。雖孝悌之行,不施朝廷,故門外之事,以義斷恩。” 現指秉公行事,不徇私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