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zǐ kǒu shuì | 注音 | ㄗˇ ㄎㄡˇ ㄕㄨㄟˋ |
首字母 | zks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 | ||
反義詞 | - | ||
基本解釋 | 1.舊中國海關征收的一種國內關稅。凡進口洋貨運銷中國內地或出口土貨從內地運銷國外,除在口岸海關完納值百抽五的進口稅或出口稅外,另繳 2.5%的子口稅,以代替沿途所經各內地關﹑卡應徵的稅﹑捐和厘金。這種代替內地關﹑卡應徵的各種捐稅稱"子口稅"。子口稅的開徵,始於1858年中英《天津條約》的規定,其目的為便於帝國主義在中國內地傾銷洋貨和掠奪原料。1931年,子口稅與厘金同時廢止。 |
子口稅亦稱“子口半稅”。近代中國對洋商徵收的一種內地關稅,是外國強加於中國的一種內地稅制。“子口”是相對“母口”而言。“母口”是海關所在口岸,“子口”是內地常關,厘卡所在地。子口稅是一種代替內地關、卡應徵的各種捐稅、厘金的稅收。始於1858年英國迫使清政府透過的中英《天津條約》。條約規定英商運入中國的貨物,或從中國運出的土貨,除納一次5%的進出口關稅外,在內地只須於所經第一關 (常關) 繳納2.5%的子口稅,即可暢行全中國,不另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