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契是舊時凡田宅等不動產買賣時,雙方簽訂草契後,買主須在一定期限內向主管機關履行報驗、繳納契稅、加蓋官印等手續。清前期契稅由買主支付,約為買價的3%。繳契稅後,主管機關在草契上鈐印,並附以契尾,核准契約,以此確定產權。經稅契後,白契即成紅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