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科是漢代選官取士的特設科目之一。《漢書·藝文志》:“漢興,蕭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為史;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為尚書御史、史書令史。”東漢規定兒童年十二至十六歲, 能“情通經典者”可以入選,年幼才俊者拜童子郎,授以官職。唐以後科舉特設童子舉。唐制十歲以下能通經者、宋制十五歲以下能通經作詩賦者,皆可應試,及第後予以出身並授以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