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靈樞·陰陽系日月

陰陽系日月原文

  黄帝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之于人奈何?歧伯曰: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

  黄帝曰:合之于脉奈何?歧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

  甲主左手之少阳,已主右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丙主左手之阳明,丁主右手之阳明,此两火并合,故为阳明;庚主右手之少阴,癸主左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左手之太阴。

  故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足之阴者,阴中之太阴也;手之阳者,阳中之太阳也;手之阴者,阳中之少阴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其于五藏也;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脾为阴中之至阴,肾为阴中之太阴。

  黄帝曰:以治奈何?歧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阳;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阴。

  黄帝曰:五行以东方、甲乙、木、主春;春者苍色,主肝;肝者,足厥阴也;令乃以甲为左手之少阳,不合于数,何也?歧伯曰:此天地之阴阳也,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有名而无形,故数之可十,离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万,此之谓也。

陰陽系日月譯文

  黃帝說:我聽說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這些陰陽的說法與人體相對應的關係是怎樣的呢?

  岐伯回答說;人體的腰以上稱為天,腰以下稱為地,所以天屬於陽,地屬於陰。足的十二經脈(足三陽和足三陰左右合計十二條經脈)在下,可與地支的十二個月份相對應,月生水,屬陰,所以在下的部屬陰。手的十指在上,可與天干的十日相對應,日生於火,屬陽,所以在上的都屬陽。

  黃帝問:上面說的十二月和十日與足部十二條經脈配合起來是怎樣的呢?

  岐伯回答說:正月建寅,是陽氣發生的時候,陽氣又是按先左後右的順序發展的,所以正月主左足的少陽經;六月建未,主右足的少陽經。二月建卯,主左足的太陽經;五月建午,主右足的太陽經。三月建辰,主左足的陽明經;四月建巳,主右足的陽明經。三、四月間,是自然界陽氣旺盛的階段,它介於主少陽、太陽的正月二月和主太陽、少陽的五月六月之間,而為兩陽合明,所以叫做陽明。七月建申,自然陰氣漸生,主右足的少陰經;十二月建醜,主左足的少陰經。八月建酉,主右足的太陰經;十一月建子,主左足的太陰經;九月建戌,主右足的厥陰經;十月建亥,主左足的厥陰經。因為七、八月與十一、十二月分主少陰、太陰經,九、十月介於中間為陰氣交會的時候,所以稱為厥陰。

  甲日主左手的少陽經,己日主右手的少陽經。乙日主左手的太陽經,戊日主右手的太陽經。丙日主左手的陽明經,丁日主右手的陽明經。十天干按五行歸類,丙丁都屬火,所以丙日和丁日是兩火合明,稱為陽明。庚日主右手的少陰經,癸日主左手的少陰經。辛日主右手的太陰經,壬日主左手的太陰經。

  足在下,所以兩足的陽經,是陰中的少陽;兩足的陰經,是陰中的太陰。兩手的陽經,是陽中的太陽;兩手的陰經,是陽中的少陰。總的說來,腰部以上的就稱為陽,腰部以下的就稱為陰。把這個劃分陰陽的方法用於五臟,心、肺位於隔膜以上,所以心是陽中的太陽,肺是陽中的少陰。肝、脾、腎位於隔膜以下,所以肝是陰中的少陽,脾是陰中的至陰,腎是陰中的太陰。

  黃帝問:把經脈與十二個月的陰陽配屬關係用於治療上是怎樣的呢?

  岐伯回答說:正月、二月、三月,分主左足的少陽、太陽、陽明經,說明此時人的陽氣偏重在左,所以不宜針刺左足的三陽經;四月、五月、六月,分主右足的陽明、太陽、少陽經,說明此時人的陽氣偏重在右,所以不宜針刺右足的三陽經。七月、八月、九月,分主右足的少陰、太陰、厥陰經,說明此時人的陰氣偏重在右,所以不宜針刺右足的三陰經;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分主左足的厥陰、太陰、少陰經,說明此時人的陰氣偏重在左,所以不宜針刺左足的三陰經。

  黃帝說:從五行歸類來說,方位上的東方和天干中的甲、乙,同屬於木,木氣旺於春季,為青色,主肝臟。而肝的經脈是足厥陰經。現在你卻以甲日作為左手的少陽經,與五行配天干的規律不符,這是怎麼回事?

  岐伯回答說:這是天地陰陽的變化規律,不是按照四時五行的次序排列的。而且,陰陽是抽象的概念,有名無形,用它可以概括一切事物的對立的屬性,所以把陰陽的道理推演開來,數之可十,分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萬,不可以侷限於某事物而論,也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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