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èr shí sì shǐ | 注音 | ㄦˋ ㄕˊ ㄙˋ ㄕˇ |
首字母 | esss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 | ||
反義詞 | - | ||
基本解釋 | 指舊時稱為正史的二十四部紀傳體史書,即《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南史》、《北史》、《唐書(舊唐書)》、《新唐書》、《五代史(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明史》。 |
二十四史,是中國古代各朝撰寫的二十四部史書的總稱,由於《史記》的寫法被歷來的朝代納為正式的歷史寫作手法,故將和《史記》一樣用紀傳體寫作的史書稱“正史”。它上起傳說中的黃帝(約前2550年),止於明朝崇禎十七年(1644年),計3213卷,約4000萬字,用統一的有本紀、列傳的紀傳體編寫。
1921年,中華民國大總統徐世昌下令將《新元史》列入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為“二十五史”,而多數地方不將《新元史》列入,而改將《清史稿》列為“二十五史”之一,如果將兩書都列入正史,則形成了“二十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