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chá tián dìng chǎn | 注音 | ㄓㄚ ㄊㄧㄢˊ ㄉㄧㄥˋ ㄔㄢˇ |
首字母 | ctdc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 | ||
反義詞 | - | ||
基本解釋 | 1.指查清土地畝數,劃分土地類別,評定土地等級,訂定土地產量,並定實常年產量的工作。是我國解放初期貫徹農業稅依率計徵,達到合理負擔,以鼓勵農民積極生產的重要措施。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公佈《農業稅查田定產工作實施綱要》,詳細規定了查田定產的步驟和方法。 |
查田定產亦稱“查田評產”。農業稅清查納稅土地面積和評定常年產量的一項基礎工作。貫徹合理負擔,鼓勵增產政策的一項重要措施。這項工作在1949—1952年結合農業稅的徵收進行。在此期間查清了全國的耕地面積和應稅土地面積,評定了常年應產量。自此以後,全國再未進行全面的查田定產,只是在原有基礎上作了某些合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