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理文書。《淮南子·泰族訓》:“趙政晝決獄而夜理書,御史冠蓋接於郡縣。”《漢書·刑法志》:“至於秦始皇……專任刑罰,躬操文墨,晝斷獄,夜理書。” 2.溫書。《兒女英雄傳》第三三回:“倒是這理書的工夫,切忌自欺,不可涉獵一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