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sī lǐ | 注音 | ㄙ ㄌㄧˇ |
首字母 | sl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 | ||
反義詞 | - | ||
基本解釋 | 1.執法;主管獄訟刑罰。 2.官名。五代以來,諸州皆有馬步獄,以牙校充馬步都虞侯,掌刑法。宋太祖以為刑獄人命所繫,當選士流任之。開寶六年秋,敕改馬步院為司理院,以新進士及選人為之,掌獄訟勘鞠之事,不兼他職。元廢。明時用為對推事的別稱。 3.主持;掌管。 4.管事;董事。 |
司理參軍的簡稱。宋初各州有馬步院,以軍人為判官,掌獄訟,太祖開寶六年(973)改各州馬步院為司寇院,以文臣為司寇參軍,後改司寇為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