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dà gào | 注音 | ㄉㄚˋ ㄍㄠˋ |
首字母 | dg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宏詔、大旨、大義、大義凜然、宏大 | ||
反義詞 | 小誥、微詔、細微、微不足道 | ||
基本解釋 | 1.《尚書》篇名。《書.大誥序》"武王崩﹐三監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將黜殷﹐作《大誥》。"孔傳"陳大道以誥天下﹐遂以名篇。"後用以泛稱典誥之文。 2.明洪武十八年頒佈的法律檔案。內分十種專案﹐頒之學宮以課士﹐令人人習之。不久又頒佈續編﹑三編。參閱《明史.太祖紀三》﹑《明通鑑.太祖洪武十八年》。 |
明太祖朱元璋親自寫定的刑典,明初洪武十八年(公元一三八五年)十一月,釋出《大誥》,也就是整理這一年審判貪腐方面的重大案件,以誥文的形式向全國發布,告誡官吏們,不要重蹈覆轍。包括《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四部分,統稱《御製大誥》。洪武中期,官吏貪贓枉法、豪強兼併、脫避糧差日趨嚴重。朱元璋為維護封建統治,遂將“官民過犯”典型案例輯錄成帙,仿周公《大誥》之制,於洪武十八年(1385)冬刊佈《大誥》七十四條,十九年春刊佈《大誥續編》八十七條,十九年冬刊佈《大誥三編》四十三條,頒行天下,誥戒臣民。反映了明太祖治亂世用重典的思想。因為過於嚴酷和過多體現明太祖個人特徵,故《大誥》在洪武之後基本不再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