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fàng huǒ zuì | 注音 | ㄈㄤˋ ㄏㄨㄛˇ ㄗㄨㄟˋ |
首字母 | fhz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縱火罪 | ||
反義詞 | 撲滅 | ||
基本解釋 | 在我國,指故意放火焚燒工廠、礦場、油田、港口、倉庫、住宅、森林、農場、穀場、牧場、公共建築物或其他公私財產,桅公共安全的行為。 |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相關規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體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放火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種情況: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時又危及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