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běn zhí yǔ xiàn xiàng | 注音 | ㄅㄣˇ ㄓˋ ㄩˇ ㄒㄧㄢˋ ㄒㄧㄤˋ |
首字母 | bzyxx | 詞性 | 名詞與名詞 |
近義詞 | - | ||
反義詞 | - | ||
基本解釋 | 本質是事物的內部聯絡;現象是事物的外部聯絡。本質是事物內在的、相對穩定的方面,現象是事物外在的、活動易變的方面。本質是事物的根本性質,由事物的特殊矛盾構成。本質是現象的本質,隱藏在現象背後並表現在現象之中;現象是本質的現象,是本質的外部表現。本質決定現象,現象依賴本質。本質和現象之間總是存在著差別和矛盾。本質要靠思維才能把握,現象用感官即能感知。 |
本質與現象是揭示事物內部聯絡和外部表現相互關係的一對辯證法的基本範疇。本質是事物的內部聯絡,是決定事物性質和發展趨向的東西。現象是事物的外部聯絡,是本質在各方面的外部表現。本質和現象是對立統一關係。任何事物都有本質和現象兩個方面。世界上不存在不表現為現象的本質,也沒有離開本質而存在的現象。本質和現象是統一的,但二者又有差別和矛盾。本質從整體上規定事物的性質及其基本發展方向,現象從各個不同側面表現本質;本質由事物內部矛盾構成,是比較單一、穩定、深刻的東西,靠思維才能把握;現象是豐富、多變、表面的東西,用感官即能感知。假象從否定方面表現事物的本質,給人一種與事物完全相反的印象,掩蓋著本質。假象的存在明顯表現出本質和現象的矛盾。因此不能簡單地把現象與本質等同起來。馬克思說:“如果事物的表現形式和事物的本質會直接合而為一,一切科學就都成為多餘的了。”(《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3頁)人們認識事物,就是要透過現象認識本質,把握事物的發展規律。這是一個艱苦、反覆的過程。只有在實踐中透過對多方面現象的分析研究,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才能實現“從現象到本質、從不甚深刻的本質到更深刻的本質的深化的無限過程”(《列寧全集》第38卷,第23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