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nán běi duì huà | 注音 | ㄋㄢˊ ㄅㄟˇ ㄉㄨㄟˋ ㄏㄨㄚˋ |
首字母 | nbdh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 | ||
反義詞 | - | ||
基本解釋 | 指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之間就經濟合作問題舉行的會議。由於發展中國家多地處南半球,習稱南方”;發達國家多地處北半球,習稱北方”,這兩類國家就經濟問題的對話,被稱為南北對話”。 |
南北對話亦稱“南北談判”。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為解決全球性的能源、貿易、金融等問題而舉行的國際會談。因參加會談的發展中國家大多在南半球,發達國家多在北半球,故名。發展中國家出於要求改革不合理的國際經濟結構,消除經濟上對過去宗主國的依附性,擺脫發達國家在經濟上的控制與剝削,在本世紀60年代已開始與發達國家對話。在70年代已在原料、能源、糧食、貿易、貨幣制度、技術轉讓、經濟發展等問題上進行多邊談判。根據法國前總統瓦·吉·德斯坦的倡議,1975年12月在巴黎召開了第一次國際經濟合作會議。出席會議的有19個發展中國家、歐洲經濟共同體國家及其他7個發達國家。1977年5月底,在巴黎召開了第二次國際經濟合作會議。1981年10月,在墨西哥坎昆城召開了有14個發展中國家 (包括中國) 和8個發達國家首腦及其他代表參加的南北對話高階會議。這幾次會談,均因發達國家力圖維護既得利益,沒有取得預期效果。但南北對話的出現,說明發展中國家在國際經濟領域中的地位正在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