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jīn lǜ | 注音 | ㄐㄧㄣ ㄌㄩˋ |
首字母 | jl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道德規範、行為準則、規則、格言、座右銘、箴言 | ||
反義詞 | 無 | ||
基本解釋 | 1.金代的法典。金熙宗皇統五年(公元1145年)頒行《皇統制》﹐後經數次修訂﹐迄章宗泰和二年(公元1202年)頒行《泰和律令敕條格式》﹐是金代最大的一部法典。全文已失傳。 2.指黃金分割。謂各部分互成適當比例的規律。 |
金律是中國金代法律的總稱,金建國之初主要適用女真族不成文的習慣法,滅遼及北宋後,廣採隋、唐、遼、宋法制,編成《皇統制》,於1145年(熙宗皇統五年)頒佈。1177年(世宗大定十七年)頒佈《大定重修制條》。1194年(章宗明昌五年)編成《明昌律義》。後經重訂,於1201年(泰和元年)編成《泰和律令敕條格式》,其中包括以《唐律疏議》為藍本的泰和律義80卷、律令20卷、新定敕條3卷、格式80卷。金律具有強烈的階級壓迫與民族壓迫相結合的雙重特色。而且在沿用唐宋刑制的同時,儲存了原部族的極為殘酷的刑罰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