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是指視覺有障礙的人。視障人士主要分為兩類,一為失明或稱全失明(即盲人),二為弱視(低於正常視力60%)。
在香港而言,一般在書面上都會使用較為尊重的說法,稱之為視障人士或失明人士。相對於視障人士來說,視覺無礙的人則叫做明眼人、開眼人、健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