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bào lì gé mìng | 注音 | ㄅㄠˋ ㄌㄧˋ ㄍㄜˊ ㄇㄧㄥˋ |
首字母 | blgm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武裝起義、暴動、武力革命 | ||
反義詞 | 和平革命、非暴力抗議、民主改革 | ||
基本解釋 | 被壓迫階級或被壓迫民族以武裝力量推翻反動統治或抵禦外來侵略,奪取或鞏固政權的鬥爭。為無產階級革命的最高形式。旨在建立或鞏固無產階級政權和無產階級專政。 |
暴力革命是指某些社會階級或集團為了進行社會變革所採取的武裝行動。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提出:“共產黨人不屑於隱瞞自己的觀點和意圖。他們公開宣佈:他們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現存的社會制度才能達到。”列寧在《國家與革命》一書中提出:“資產階級國家由無產階級國家(無產階級專政)代替,不能透過‘自行消亡’,根據一般規律,只能透過暴力革命。”這就是說,暴力革命是馬克思主義的原始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