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主管營建制造的工官名稱,以後沿用為各種手工業者和手工業行業的總稱。《考工記·總序》:“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審曲面勢,以飭五材,以辨民器,謂之百工。”鄭玄注:“百工,司空事官之屬……司空掌營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廟、造宮室車服器械。”西周銅器令彝、伊簋銘文及《尚書·康誥》都有百工一詞,意指從事各種手工業的工奴,有的兼指管理工奴的工官。春秋戰國時,工商食官的格局已漸打破,出現了私人手工業者,故《論語·子張》中有“百工居肆,以成其事”,表明百工已成手工業者的通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