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lián xù bào dào | 注音 | ㄌㄧㄢˊ ㄒㄩˋ ㄅㄠˋ ㄉㄠˋ |
首字母 | lxbd | 詞性 | 動詞 |
近義詞 | 連續報道、持續報道、連綿報道、連續報道、持續報道、連貫報道、不間斷報道、持續性報道、連續新聞報道、連綿不斷的報道 | ||
反義詞 | 中斷報道、間斷報道、斷斷續續的報道、間隙報道 | ||
基本解釋 | 1.一篇報道或廣播刊登後,再繼續廣播﹑刊登與之有關的新聞。 |
連續報道又稱“系列報道”。對重大事件、重要問題或新聞人物在一段時間內進行的接續性報道。早在本世紀30年代,國外就出現了連續報道。在我國,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連續報道也曾時常見諸報端。比如新華社對人民解放軍橫渡長江、解放南京的報道。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發展,連續報道呈現出空前繁榮的局面。我國的連續報道借鑑了古代章回體小說的表現形式,每一篇都有一個側重點,都具有相對的獨立性,然而各個篇章組合起來又是一個有機整體。這類報道或追逐某一新聞事件的發展變化,或按照客觀事物的內在邏輯,層層遞進地加以報道和開掘。連續報道有單一訊息的形式,也有單一通訊的形式,還有訊息、通訊等體裁相互配合的形式。寫好連續報道首先要選準報道物件。連續報道適用於對重大題材或正在發展變化過程中的事物的報道。一次性報道能夠解決問題的,就不必進行連續報道。其次,要深入採訪。連續報道視野廣闊,內容深厚,不充分佔有資料是不可能寫好的;第三,連續報道的每一篇都應該有新的內容、新的側面,除了與前一篇報道的必要的銜接之外,不應重複已報道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