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魄(xù pò)
即招魂。古人以為人死後有魂魄,於是有招魂之俗。 南朝 梁 宗懍 《荊楚歲時記》:“三月三日士民並出江渚池沼間,為流杯曲水之飲……按《韓詩》雲:‘唯 溱 與 洧 ,方洹洹兮;唯士與女,方秉蕑兮。’注謂今三月桃花水下,以招魂續魄,祓除歲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