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法術語
在名詞修飾名詞的偏正短語中,某中心詞所居的位次。同“偏次”相對。 清 馬建忠 《馬氏文通·實字》:“凡數名連用,而意有偏正者,則正者位後,謂之正次。”如:“君行周公之事”(《漢書·霍光傳》)。“事”對“周公”偏次言,則為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