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zhèng dāng fáng wèi | 注音 | ㄓㄥˋ ㄉㄤˋ ㄈㄤˊ ㄨㄟˋ |
首字母 | zdfw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正當防衛的近義詞包括合法防衛、正當防衛行為。 | ||
反義詞 | 非正當防衛、過當防衛。 | ||
基本解釋 |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以致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行為。其要件(1)必須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2)只能對不法侵害人實施。(3)不得明顯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否則屬於防衛過當。我國刑法規定,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對正在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發文指出,要適時出臺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鼓勵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