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1)用曲譜記錄。《新唐書·禮樂志十二》:“十七年,驃國王雍羌遣弟悉利移、城主舒難陁獻其國樂。至 成都,韋皋復譜次其聲,又圖其舞容、樂器以獻。”
(2)按照事物的系統、類別和次序記錄。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內臣職掌紀略》:“惟是間有祖訓所未及載,或載而未詳者,謹譜次梗概於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