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訊是司法者運用體罰手段施於案件當事人,以獲取口供的審判方式。它是注重口供、輕視證據和糾舉式審判方法的產物。作為一種審判制度,它又是與封建官僚政體和集權專制的統治手段攜手而來的。
刑訊是中國封建司法制度當中最為有害而殘酷的一個側面,在兩千年的審判實踐活動中始終未能斷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