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場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是xíng chǎng,指死刑的場所,一般是指執行死刑的場所。語出魯迅《華蓋集續編·<阿Q正傳>的成因》:“犯人被反綁雙手,押赴刑場,還未到刑場,刑吏就從後腦一槍,結果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