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姓圖騰(第五氏圖騰)
第五姓是中國姓氏中的一個複姓,出自春秋戰國時期的貴族姓氏,得姓始祖為陳厲公之子陳完,亦稱田完(齊田氏),後漢高祖劉邦強遷春秋戰國貴族,按照第一到第八排序,屬於帝王賜姓改姓為氏。第五在宋版《百家姓》中排在第五百零二位,現今人口不足千人,排在第二千二百一十六位,在臺灣省名列第一千零五十九位,屬於罕見姓氏。
【得姓始祖】
田完(陳完):陳厲公之子陳完,亦稱田完(齊田氏)。陳完的後代田氏家族在齊國逐漸發展,後掌握齊國國政。公元前386年田代齊姜,史稱“田齊”。劉邦稱帝之後,因為田姓勢力發展過大,成了劉邦的主要打擊目標,拼命削弱田族的勢力。他把齊田氏貴族分為八部,分別遷往西安一帶,並要他們改姓“第一”“第二”……一直到“第八”。第一氏、第二氏、第三氏、第四氏、第五氏、第六氏、第七氏、第八氏族人與田氏族人同宗同源,皆尊奉田完(陳完)為得姓始祖。
【起源源流】
單一源流
源於媯姓,出自漢高祖劉邦強遷原戰國時期齊國的田氏公族時封的編序,屬於帝王賜姓改姓為氏。
相傳,帝舜當天子之前,帝堯把。兩個女兒嫁給了他,讓他們在媯汭河邊居住,他們的祖孫有留在媯汭河一帶的,就是媯姓的來源。
據史籍《史記·田完世家》及《新唐書·宰相世系表》、《古今姓氏書辨證》等資料記載,齊桓公姜小白封媯完于田地,其後子孫以地為氏,稱田氏。
周武王姬發滅殷商之後,建立了周王朝,便追封前代聖王的後人,找到了帝舜的後裔媯滿(帝舜之子商均的第三十二世孫)。周武王封媯滿為陳侯,史稱胡公滿、陳胡公。
春秋時期,陳桓公媯鮑的弟弟媯躍自己一直想為君主,在陳桓公死後不久(公元前744~前706年在位),即殺死了太子媯免,自立為陳厲公。太子媯免的兩個弟弟欲報殺兄之仇,就在周桓王姬林二十一年(陳厲公八年,公元前699)趁陳厲公去蔡國之時把他殺了,兄弟二人相繼為陳國之君,就是後來的陳莊公媯林(公元前699~前693年在位)和陳宣公媯杵臼(公元前693~前648年在位)。陳宣公晚年昏聵,打算立寵姬所生的兒子為太子,就把先前所立的太子媯禦寇殺了。
陳厲公有個兒子叫陳完(媯滿第十世孫),他同太子媯禦寇的私人交情很好,當媯禦寇被殺後,他怕被株連,便逃到了齊國。當時齊桓公接納了他,還將他封于田地。陳完逃到了齊國後,不願再用原來的國名為姓氏,遂以受封賞賜名稱為氏,改稱田氏,後來形成了一支龐大的田氏家族。
田氏一族傳至田和任齊國宰相時,姜氏家族在齊國已經十分衰弱,國家軍政大權全部落在田氏家族手中,姜齊君主形同虛設。田和後來乾脆在周安王姬驕十六年(齊康公十九年,齊田和元年,公元前386年)成功地發動了政變,自立為齊國國君,於是,姜姓齊國就變成了田氏齊國。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田代姜齊”,或稱“田氏代齊”。而齊康公姜貸(公元前404~前386年在位)被田和廢為庶人,“遷康公於海上,食一城”,後連一城也不給了,轟到沙灘上由其自生自滅。周安王二十三年(公元前379年),齊康公在悽慘孤獨中逝世,終年七十六歲,田氏家族正式“並齊”。
據史籍《姓氏考略》的記載:“齊田氏後,漢時齊諸田徙至京兆房陵,以次第為姓,有第一至第八。”史籍《後漢書·第五倫傳》中也記載:“後或改姓。”
漢高祖劉邦建立漢朝後,為了增強關中地區的經濟實力,同時削弱各地豪強的殘餘勢力,就把戰國末期的齊、楚、燕、韓、趙、魏六國國君的王族後裔和豪族名門共十多萬人,強行遷徙到關中房陵一帶地區定居(今湖北房縣)。在遷徙原齊國田姓貴族時,因其族大人眾,主事官吏煩於編籍,便以其家族門第按順序分為第一至第八,由此產生了第一氏、第二氏、第三氏、第四氏、第五氏、第六氏、第七氏、第八氏共八個複姓,其實都是田氏,例如大族田廣之弟田英為第八氏,其孫田登為第二氏,元孫田癸為第三氏……等等,第五氏就是其中的一支。
第五氏這一支後來出了不少名人,得以普遍流傳,所以在宋朝時期被作為顯姓收錄到《百家姓》中,而其他的第一至第八等複姓,後來大都改為單姓“第”及“五(伍)”兩個姓氏,現在保留其複姓的人極少能見到。
第一氏、第二氏、第三氏、第四氏、第五氏、第六氏、第七氏、第八氏族人與田氏族人同宗同源,皆尊奉田完(陳完)為得姓始祖。
【遷徙分佈】
遷徙
東漢時期,在關中地區的田氏後裔主要有兩支:第五氏和法氏。據史籍《風俗通·姓氏篇》的記載:
第一氏,其先諸田徙園陵者多,故以次第為氏。
第二氏,田廣之孫田登為二氏。
第三氏,田廣之孫田癸為三氏。
第五氏,齊諸田之後。漢高祖徙諸田,而有第一至第八氏,漢第五倫,其後也。
第八氏,亦齊諸田之後,田廣之弟田英為第八門,因氏焉。
其中第一、第二、第三氏,均無特殊事蹟,因此在史籍中也沒有什麼記載。在第八氏中則有一位叫第八的人,曾為王莽的講學大夫,因此有史載。
第五氏的代表人物是京兆人(今陝西西安)第五倫。第五倫少年時非常狹義,在宗族中很有威信,曾率兵抗擊過農民起義軍赤眉軍。東漢王朝建立後,第五倫被光武帝劉秀召見並任命為會稽太守,“雖為二千石,躬自斬草養馬,妻執炊爨,受俸裁留一月,糧餘皆賤貿與民之貧羸者。會稽民俗殺牛祭祀,第五倫治之。”第五倫在任鞠躬盡瘁,多有佳績。後第五倫遷為蜀郡太守後,以任人知賢而聞名。
東漢明帝執政時期,第五倫官至司空,位列三公,他在任期間反對外戚專權,逝時年八十餘歲。其小兒子第五頡歷任郡太守,漢順帝時為大將。
第五倫的一個曾孫叫第五種,少年時期便郡中有名,漢桓帝時任兗州刺史,他“不避強暴,彈劾中常侍單超兄子匡,降服泰山賊叔孫無忌,後遭單超陷害”,逝世於家中。
第五種之子叫第五巡,曾任太尉掾,也是少年有為。
第五訪是第五倫的族孫,少有學識,為縣令,開倉賑濟,一縣具治,得到過漢順帝的嘉獎,後任護羌校尉,邊境服其威信。
整個第五倫家族幾乎都與東漢王朝相依始終,且政績頗佳。東漢時期著名的經學大師鄭玄,就曾師從博士京兆人第五元先。
但是,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卻已經幾乎不見有第五氏族人的事蹟記載。
到了唐朝時期,有個京兆人第五琦,曾出任江淮度支使,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後來掌管大唐王朝的財賦長達十餘年,其子第五峰以孝道著稱,其兄曰第五華。
在宋朝時期,第五氏家族分遷三地,遷徙到揚州地區,但發展十分緩慢,至今也不過數百人,而且女性居多。
在中國歷史上,第五氏家族是一個綿延長達八百餘年甚至更為悠久的著名家族,至今仍有裔脈延續。2006年2月8日,七十九歲的南京市民第五蘭去世了。第五蘭的孫子王貴軍說,第五蘭是揚州人,四十多年前和丈夫一同遷居到南京市居住。第五蘭沒有兄弟,只有三個姐姐,都先於第五蘭去世了,從此第五蘭這一“第五”家族就再沒有後人,但在南京市內仍有第五氏族人。
分佈
第五氏複姓是古老的漢族姓氏,在宋版《百家姓》中排在第五百零二位,現今人口不足千人,排在第二千二百一十六位,屬於罕見姓氏。在臺灣省則名列第一千零五十九位,望出隴西郡、東郡。
今江蘇省的南京市,揚州市,天津市,陝西省的咸陽市涇陽縣、旬邑縣、彬縣、西安市高陵縣,寧夏回族自治區的吳忠市,浙江省的舟山市定海縣,安徽省的滁州市,臺灣省的臺北市文山區內湖等地,均有第五氏族人分佈。
【郡望堂號】
郡望
隴西郡:戰國時期秦國秦昭襄王二十八年(甲子,公元前279年)置郡,因在隴山之西而得名,治所在狄道(今甘肅臨洮),其時轄地在今甘肅省東鄉縣以東的洮河中游、武山以西的渭河上游、禮縣以北的西漢水上游及天山市東部,包括今甘肅省蘭州市、臨洮縣、鞏昌縣、秦州市一帶。西漢朝時轄地在今甘肅省東鄉縣東部的洮河中游、武山西部的渭河上游、禮縣北部的西漢水上游及天山市的東部地區。三國時期曹魏國移治至襄武(今甘肅隴西)。北魏時期轄地在今甘肅省隴西縣附近一帶。
東 郡:東郡始建於秦始皇五年(庚申,公元前242年),取原魏國之地置東郡,包括河北大名府、山東東昌府、及長清縣以西一帶地區。西漢時期因之,治所在濮陽縣(今河南濮陽),其時轄地在今河南省南部僕陽縣及山東省東西部一帶地區。東漢初其平中嘗治武陽,臧洪為太守,又治東武陽。西晉朝時期廢黜,東晉朝復置,在今河南滑縣東部。北魏王朝徙治至滑臺(今河南滑縣),隋朝初期廢黜,後曾以兗州為東郡,此兗州是由滑州(今河南滑縣)改名而成,並非今山東省之兗州。南朝宋國再置東郡,在河南陳州府境。
堂號
隴西堂:以望立堂。
東郡堂:以望立堂,亦稱江扈堂。
字輩
陝西涇陽第五氏字輩:“天君景世有可長積志老學”。
【楹聯典故】
四言通用聯
廉貞忠厚;
正直清高。
——上聯典指東漢朝時期的長陵人第五倫,字伯魚,耿直無私,以清節著稱。漢建武年間舉孝廉,官會稽太守,漢章帝時任司空。下聯典指第五倫的曾孫第五種,字興先,歷官高密侯相、兗州刺史。因彈劾中常侍單超及其侄子單匡,屢受陷害。當時人說:“清高正直,以第五種為第一。”
清高正直;
忠厚廉貞。
——上聯典指東漢朝時期的第五種為官清正,名冠州郡,時人謂:“清高正直,以種為首。”下聯典指第五種的曾祖父第五倫為司空,奉公盡節,所得俸祿僅給衣食,餘皆散資貧民。
【典故軼事】
第五倫軼事
第五倫少介然有義行。王莽末期,盜賊起,宗族閭里爭往附之。第五倫乃依險固築營壁,有賊,輒奮厲其眾,引強持滿以拒之。銅馬、赤眉之屬前後數十輩,皆不能下。第五倫始以營長詣郡尹鮮于褒,褒見而異之,署為吏。後褒坐事左轉高唐令,臨去,握第五倫臂訣曰:“恨相知晚。”
第五倫後為鄉嗇夫,平傜賦,理怨結,得人歡心。第五倫曾自以為久宦不達,遂將家屬客河東,變名姓,自稱王伯齊,載鹽往來太原、上黨,所過輒為糞除而去,陌上號為道士,親友故人莫知其處。
數年,鮮于褒薦第五倫於京兆尹閻興,閻興即召第五倫為主簿。時長安鑄錢多奸巧,乃署第五倫為督鑄錢掾,領長安巿。第五倫平銓衡,正鬥斛,巿無阿枉,百姓悅服。
第五倫每讀詔書,常嘆息曰:“此聖主也,一見決矣。”
等輩笑之曰:“爾說將尚不下,安能動萬乘乎?”
第五倫曰:“未遇知己,道不同故耳。”
東漢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第五倫舉孝廉,補淮陽國醫工長,隨王之國。漢光武帝召見,甚異之。
漢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第五倫從王朝京師,隨官屬得會見,漢光武帝問以政事,第五倫因此酬對政道,漢光武帝大悅。第二天,復特召入,與語至夕。
漢光武帝曾戲謂第五倫曰:“聞卿為吏篣婦公,不過從兄飯,寧有之邪?”
第五倫對曰:“臣三娶妻皆無父。少遭飢亂,實不敢妄過人食。”漢光武帝大笑。
第五倫出,有詔以為扶夷長,未到官,追拜會稽太守。雖為二千石,躬自斬芻養馬,妻執炊爨。受俸裁留一月糧,餘皆賤貿與民之貧羸者。會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常以牛祭神,百姓財產以之困匱,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薦祠者,發病且死先為牛鳴,前後郡將莫敢禁。第五倫到官,移書屬縣,曉告百姓。其巫祝有依託鬼神詐怖愚民,皆案論之。有妄屠牛者,吏輒行罰。民初頗恐懼,或祝詛妄言,第五倫案之愈急,後遂斷絕,百姓以安。
漢永平五年(公元62年),第五坐法被徵,老小攀車叩馬,啼呼相隨,日裁行數里,不得前。第五倫乃偽止亭舍,陰乘船去。眾知,復追之。及詣廷尉,吏民上書守闕者千餘人。是時漢顯宗方案梁松事,亦多為松訟者。漢顯宗患之,詔公車諸為梁氏及會稽太守上書者勿復受。會帝幸廷尉錄囚徒,得免歸田裡。身自耕種,不交通人物。
數年後,第五倫復拜為宕渠令,顯拔鄉佐玄賀,賀後為九江、沛二郡守,以清絜稱,所在化行,終於大司農。
第五倫在職四年,遷蜀郡太守。蜀地肥饒,人吏富實,掾史家貲多至千萬,皆鮮車怒馬,以財貨自達。第五倫悉簡其豐贍者遣還之,更選孤貧志行之人以處曹任,於是爭賕抑絕,文職修理。所舉吏多至九卿、二千石,時以為知人。
視事七年後,漢肅宗初立,第五倫擢自遠郡,代牟融為司空。漢肅宗以明德太后故,尊崇舅氏馬廖,兄弟馬防並居職任。馬廖等傾身交結,冠蓋之士爭赴趣之。
第五倫以後族過盛,欲令朝廷抑損其權,上疏曰:“臣聞忠不隱諱,直不避害。不勝愚狷,昧死自表。書曰:‘臣無作威作福,其害於而家,兇於而國。’傳曰:‘大夫無境外之交,束脩之饋。’近代光烈皇后,雖友愛天至,而卒使陰就歸國,徙廢陰興賓客;其後梁、竇之家,互有非法,明帝即位,竟多誅之。自是洛中無復權戚,書記請託一皆斷絕。又譬諸外戚曰:‘苦身待士,不如為國,戴盆望天,事不兩施。’臣常刻著五臧,書諸紳帶。而今之議者,復以馬氏為言。竊聞衛尉廖以布三千匹,城門校尉防以錢三百萬,私贍三輔衣冠,知與不知,莫不畢給。又聞臘日亦遺其在洛中者錢各五千,越騎校尉光,臘用羊三百頭,米四百斛,肉五千斤。臣愚以為不應經義,惶恐不敢不以聞。陛下情慾厚之,亦宜所以安之。臣今言此,誠欲上忠陛下,下全後家,裁蒙省察。”
及馬防為車騎將軍,當出征西羌,第五倫又上疏曰:“臣愚以為貴戚可封侯以富之,不當職事以任之。何者?繩以法則傷恩,私以親則違憲。伏聞馬防今當西征,臣以太后恩仁,陛下至孝,恐卒有纖介,難為意愛。聞防請杜篤為從事中郎,多賜財帛。篤為鄉里所廢,客居美陽,女弟為馬氏妻,恃此交通,在所縣令苦其不法,收系論之。今來防所,議者鹹致疑怪,況乃以為從事,將恐議及朝廷。今宜為選賢能以輔助之,不可復令防自請人,有損事望。苟有所懷,敢不自聞。”但並不見省用。
第五倫雖峭直,然常疾俗吏苛刻。及為三公,值帝長者,屢有善政,乃上疏褒稱盛美,因以勸成風德,曰:“陛下即位,躬天然之德,體晏晏之姿,以寬弘臨下,出入四年,前歲誅刺史、二千石貪殘者六人。斯皆明聖所鑑,非群下所及。然詔書每下寬和而政急不解,務存節儉而奢侈不止者,咎在俗敝,群下不稱故也。光武承王莽之餘,頗以嚴猛為政,後代因之,遂成風化。郡國所舉,類多辨職俗吏,殊未有寬博之選以應上求者也。陳留令劉豫,冠軍令駟協,並以刻薄之姿,臨人宰邑,專念掠殺,務為嚴苦,吏民愁怨,莫不疾之,而今之議者反以為能,違天心,失經義,誠不可不慎也。非徒應坐豫、協,亦當宜譴舉者。務進仁賢以任時政,不過數人,則風俗自化矣。臣嘗讀書記,知秦以酷急亡國,又目見王莽亦以苛法自滅,故勤勸懇懇,實在於此。又聞諸王主貴戚,驕奢踰制,京師尚然,何以示遠?故曰:‘其身不正,雖令不行。’以身教者從,以言教者訟。夫陰陽和歲乃豐,君臣同心化乃成也。其刺史、太守以下,拜除京師及道出洛陽者,宜皆召見,可因博問四方,兼以觀察其人。諸上書言事有不合者,可但報歸田裡,不宜過加喜怒,以明在寬。臣愚不足採。”
及諸馬得罪歸國,而竇氏始貴,第五倫覆上疏曰:“臣得以空虛之質,當輔弼之任。素性駑怯,位尊爵重,拘迫大義,思自策厲,雖遭百死,不敢擇地,又況親遇危言之世哉!今承百王之敝,人尚文巧,鹹趨邪路,莫能守正。伏見虎賁中郎將竇憲,椒房之親,典司禁兵,出入省闥,年盛志美,卑謙樂善,此誠其好士交結之方。然諸出入貴戚者,類多瑕禁錮之人,尤少守約安貧之節,士大夫無志之徒更相販賣,雲集其門。眾喣飄山,聚蚊成雷,蓋驕佚所從生也。三輔論議者,至雲以貴戚廢錮,當復以貴戚浣濯之,猶解酲當以酒也。詖險趣埶之徒,誠不可親近。臣愚願陛下中宮嚴敕憲等閉門自守,無妄交通士大夫,防其未萌,慮於無形,令憲永保福祿,君臣交歡,無纖介之隙。此臣之至所願也。”
第五倫奉公盡節,言事無所依違。諸子或時諫止,輒叱遣之,吏人奏記及便宜者,亦並封上,其無私若此。
第五倫性質愨,少即有文采,在位以貞自稱,時人方之前朝貢禹。一,然少蘊藉,不修威儀;二,亦以此見輕。
或問第五倫曰:“公有私乎?”
第五倫對曰:“昔人有與吾千里馬者,吾雖不受,每三公有所選舉,心不能忘,而亦終不用也。吾兄子常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寢;吾子有疾,雖不省視而竟夕不眠。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連以老病上疏乞身。
漢元和三年(公元86年),賜策罷,以二千石奉終其身,加賜錢五十萬,公宅一區。
第五倫在數年後逝世,終年八十餘歲,詔賜秘器、衣衾、錢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