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fú hào lùn | 注音 | ㄈㄨˊ ㄏㄠˋ ㄌㄨㄣˋ |
首字母 | fhl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符號學、符號體系、符號系統、符號邏輯、符號哲學、符號學說 | ||
反義詞 | 非符號、非象徵、非表示、非語言 | ||
基本解釋 | 一種主觀唯心主義的理論。認為人的感覺、觀念不是外界事物的反映,而僅僅是一些和外界事物沒有任何相似之處的記號、符號或象形文字。也叫象形文字論。 |
符號論亦稱“象形文字論”。唯心主義流派之一。以19世紀德國自然科學家赫爾姆霍茨為主要代表。這一流派認為,人的感覺、映象不是客觀存在的反映,而是一些同客觀實在沒有“任何相似之處”的記號、符號或象形文字。赫爾姆霍茨說:“我曾把感覺叫做外部現象的符號,並且我否認感覺和它們所代表的物之間有任何的相似之處。”俄國的普列漢諾夫也曾說:“我們的感覺是把現實世界所發生的事情告訴我們的象形文字。”符號論者把感覺、映象只看作是物的符號,而與物毫無相似的地方,否定感覺、映象的客觀物質基礎,從而從根本上否定了客觀事物的存在。因此它實際上是一種不可知論,必然陷入唯心主義泥坑。與此相反,唯物主義反映論把感覺、印象看作是客觀實在的反映、映象和模寫,雖然和被反映、被模寫的東西不能完全符合,但畢竟是客觀實在的,是以客觀實在性為前提的。列寧指出:“承認理論是模寫,是客觀實在的近似的複寫,這就是唯物主義。”(《列寧選集》第2卷,第27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