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爾佳姓圖騰(瓜爾佳氏圖騰)
瓜爾佳氏是滿州八大姓之一,正黃旗,瓜爾佳(古裡甲)讀音作guā ěr yā(ㄍㄨㄚㄦˇ ㄧㄚ)。源於女真族,出自古代建州女真瓜爾佳部,屬於以部族名稱為氏。滿語“瓜爾佳”被漢譯為“圍繞菜園子的水溝”之意,又譯為“搗亂”之意。滿族人不喜歡這種漢譯之意,後來這種譯意被逐漸從滿族的各種文獻中刪掉了。後來,滿洲瓜爾佳氏人因崇敬三國英雄關雲長,便大多冠以漢字姓氏稱“關”氏。
【得姓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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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源流】
單一源流
源於女真族,出自古代建州女真瓜爾佳部,屬於以部族名稱為氏。
瓜爾佳氏,滿語為Guuwalgiya Hala,是一個古老的女真族氏族部落名稱。
瓜爾佳本系地名,因以為氏。該氏族部落祖居東北牙爾虎地區(薩爾滸,今遼寧撫順),是古老的女真族的氏族部落,歷來被稱作“滿族第一氏族”,被排在清朝史籍《八旗滿洲氏族通譜》的首位。
公元十六世紀末,牙爾虎女真族族始祖瓜爾佳·松阿力之子瓜爾佳·噶哈為薩爾滸城酋長,後歸附於後金大汗佟·努爾哈赤,並與愛新覺羅氏家族聯姻,成為佟·努爾哈赤建立後金基業的一支重要力量,曾協助佟·努爾哈赤取得了“薩爾滸之戰”的勝利。
瓜爾佳氏源於金國時期女真族加古氏部落,亦稱夾谷氏、古裡甲氏。其族甚繁,多散處於蘇完(今吉林雙陽)、葉赫(今吉林梨樹)、訥殷(今吉林撫松)、哈達(今遼寧開原)、烏喇(今吉林永吉)、安褚拉庫(今吉林安圖)、蜚悠城(今吉林琿春)、瓦爾喀(今俄羅斯濱海)、嘉木湖(今遼寧新賓)、尼馬察(今俄羅斯烏蘇里斯克)、輝發(今吉林輝南)、長白山及各地方,即分佈在黑龍江、松花江、烏蘇里江、牡丹江流域及長白山區的廣大地區。
起初,滿語“瓜爾佳”被漢譯為“圍繞菜園子的水溝”之意,又譯為“搗亂”之意。瓜爾佳氏族人不喜歡這種漢譯之意,後來這種譯意被逐漸從滿族的各種文獻中刪掉了。後來,滿洲瓜爾佳氏人因崇敬三國英雄關雲長,便大多冠以漢字姓氏稱“關”氏。
明天啟元年(後金天命六年,公元1621年),後金大汗佟·努爾哈赤撫吞併戰佔據遼東七十餘城,瓜爾佳氏(關氏)也隨之進入遼瀋地區。
明崇禎十七年(清順治元年,南明弘光元年,公元1644年),清軍問鼎中原,瓜爾佳氏(關氏)隨之從主入關,住進了北京的壽比衚衕。
清康熙二十六年(公元1687年),康熙大帝為了確保滿族發祥地的安全,特派遣瓜爾佳氏(關氏)的八世祖瓜爾佳·翁窩圖和其弟瓜爾佳·琰布率軍遷駐于丹東鳳凰城卡巴嶺,即寶山一帶(樂善屯,今遼寧丹東鳳凰城紅旗村),其後代便世居於該地。後裔散居於鳳城的草河、白旗、大堡、紅旗、岫巖湯溝等鎮,至今已傳二十二世。
當然,瓜爾佳氏後裔族人所冠的漢姓,還有石氏、鮑氏、汪氏、李氏、高氏、顧氏、白氏、胡氏、郭氏、果氏、蘇氏、葉氏、常氏、喜氏、侯氏等。例如:世居蘇完的瓜爾佳氏族人多取漢姓為蘇氏,世居葉赫的瓜爾佳氏多取漢姓為葉氏、關氏等,居住在黑龍江省呼蘭縣的瓜爾佳氏取漢姓為常氏,內大臣瓜爾佳·華善的後裔取漢姓為石氏,川陝總督瓜爾佳·音泰一族取漢姓為胡氏,瓜爾佳·車克的後代取漢姓為果氏……等等。
【遷徙分佈】
明天啟元年(公元1621年),佟·努爾哈赤撫並遼東七十餘城,瓜爾佳氏(關氏)也隨之進入遼瀋地區。
明崇禎十七年(清順治元年,大順永昌元年,大西大順元年,南明弘光元年,公元1644年),清軍問鼎中原,瓜爾佳氏(關氏)隨之從主入關,住進了北京的壽比衚衕。
清康熙二十六年(公元1687年),康熙大帝為了確保滿族發祥地的安全,特派遣瓜爾佳氏(關氏)八世祖瓜爾佳·翁窩圖和其弟瓜爾佳·琰布率軍遷駐于丹東鳳凰城卡巴嶺,即寶山一帶(今遼寧丹東鳳凰城紅旗村,清址為樂善屯),其後代便世居於該地。後裔散居於鳳城的草河、白旗、大堡、紅旗、岫巖湯溝等鎮,至今已傳二十一世。
瓜爾佳氏後裔除了改關氏之外還有石氏、鮑氏、汪氏、李氏、高氏、顧氏、白氏、胡氏、郭氏、果氏、蘇氏、葉氏、常氏、喜氏、侯氏等。例如世居蘇完者多取漢姓為蘇氏,世居葉赫者多取漢姓為葉氏、關氏,內大臣瓜爾佳·華善之後取漢姓為石氏,川陝總督瓜爾佳·音泰之族取漢姓為胡氏,瓜爾佳·車克之後取漢姓為果氏,居住在黑龍江省呼蘭縣的取漢姓為常氏等等。
【郡望堂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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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輩
滿族瓜爾佳氏(關氏)字輩:“裕聯榮濟廣慶善培永昌文明振盛世保元允呈祥宗賢啟宏運懋仁崇義芳憲德沛卓智哲胤紹澤長”。
世系
第一世:始祖瓜爾佳·索爾達。
第二世:……瓜爾佳·旺札拉達、……瓜爾佳·旺順達、瓜爾佳·旺沙魯。
第三世:瓜爾佳·莽喀尼、瓜爾佳·阿凌阿、瓜爾佳·拉凌阿、瓜爾佳·謨欽格勒根、瓜爾佳·挪莫珠車。
第四世:瓜爾佳·羅羅莫爾根、瓜爾佳·慶吉諾哈里、瓜爾佳·額圖剛碩約豁、瓜爾佳·古桑阿光武、瓜爾佳·恭倭根其新。
第五世:瓜爾佳·常喀尼黑爾根、瓜爾佳·載堪承達、瓜爾佳·古裡豁羅、瓜爾佳·巴當阿哈斯戶、瓜爾佳·巴吉斯哈、瓜爾佳·巴賴斐揚武、瓜爾佳·豁碩裡、瓜爾佳·克什諾果豁、瓜爾佳·諾興額、瓜爾佳·山岔哈、瓜爾佳·木克山。
第六世:瓜爾佳·尼堪、瓜爾佳·索爾果、瓜爾佳·旺錫、瓜爾佳·塔勒巴哈官尼、瓜爾佳·嚴達其、瓜爾佳·撮克託、瓜爾佳·揚西、瓜爾佳·載西、瓜爾佳·合勒束、瓜爾佳·塔珠庫、瓜爾佳·烏特海、瓜爾佳·倭懷、瓜爾佳·桑沙裡、瓜爾佳·投諾、瓜爾佳·木勒、瓜爾佳·密散。
第七世:瓜爾佳·阿都巴顏、瓜爾佳·費英東、……瓜爾佳·音達戶齊墨爾根、瓜爾佳·吳爾漢、瓜爾佳·巴本、瓜爾佳·朗格、瓜爾佳·雅爾巴、瓜爾佳·衛齊、……瓜爾佳·斐揚武、瓜爾佳·萬璞、瓜爾佳·林璞、瓜爾佳·依標、瓜爾佳·席裡、瓜爾佳·堪布、瓜爾佳·山尼、瓜爾佳·安尼、瓜爾佳·布甘、瓜爾佳·楊柱、瓜爾佳·車柱、瓜爾佳·車勒博合、瓜爾佳·西相簿、瓜爾佳·牙蘭、瓜爾佳·格連、瓜爾佳·甘都斐揚武、瓜爾佳·西蘭、瓜爾佳·額蘭、瓜爾佳·囊諾、瓜爾佳·阿扎尼斐揚武、瓜爾佳·碩達、瓜爾佳·木敦、瓜爾佳·阿太、瓜爾佳·準達、瓜爾佳·諾恩太、瓜爾佳·安珠庫、瓜爾佳·巴都呼。
第八世:瓜爾佳·察哈尼、瓜爾佳·納海、瓜爾佳·那喀布、瓜爾佳·託輝、瓜爾佳·色海、瓜爾佳·索海、瓜爾佳·圖賴、瓜爾佳·索吉、瓜爾佳·蘇瓦顏、……瓜爾佳·楊善、瓜爾佳·寧蓀、瓜爾佳·吉蓀、瓜爾佳·吉塞、瓜爾佳·吳賴、瓜爾佳·葛德渾、瓜爾佳·顏岱、瓜爾佳·鄂多輝、瓜爾佳·拉西太、瓜爾佳·鰲拜、瓜爾佳·巴哈、瓜爾佳·卓普特、瓜爾佳·肅肅、瓜爾佳·庫勒諾、瓜爾佳·庫勒推、瓜爾佳·夜欏額、瓜爾佳·吉斯呼、瓜爾佳·阿拉達、瓜爾佳·德都沙勒庫、瓜爾佳·車克、瓜爾佳·英克、瓜爾佳·斐達臣、瓜爾佳·胡什布、瓜爾佳·胡保、瓜爾佳·德壽、瓜爾佳·福壽、瓜爾佳·灣達哈、瓜爾佳·富森太、瓜爾佳·西庫裡。
第九世:瓜爾佳·希福、瓜爾佳·倭赫、瓜爾佳·顧爾漢、瓜爾佳·顧素、瓜爾佳·忙七你、瓜爾佳·烏爾瑚、瓜爾佳·札太、瓜爾佳·七太、瓜爾佳·多頗絡、瓜爾佳·輝色、瓜爾佳·頗爾噴、瓜爾佳·瑪爾多、瓜爾佳·薩穆哈、瓜爾佳·華色、瓜爾佳·席卜臣、瓜爾佳·喀帕、瓜爾佳·納穆哈、瓜爾佳·錫圖、瓜爾佳·常格、瓜爾佳·齡圖、瓜爾佳·烏布、瓜爾佳·烏庫、瓜爾佳·覺豁託、瓜爾佳·八格、瓜爾佳·六格、瓜爾佳·旺七、瓜爾佳·官格、瓜爾佳·哈達、瓜爾佳·西相簿、瓜爾佳·打格、瓜爾佳·索住、瓜爾佳·壽保、瓜爾佳·二格、瓜爾佳·推海、瓜爾佳·官德、瓜爾佳·明柱。
第十世:瓜爾佳·富爾丹、瓜爾佳·拉錫太、瓜爾佳·薩瑪哈、瓜爾佳·福岱、瓜爾佳·雅爾賽、瓜爾佳·道禪、瓜爾佳·濟拉布、瓜爾佳·永謙、瓜爾佳·永泰、瓜爾佳·馬爾太、瓜爾佳·馬德、瓜爾佳·席漢、瓜爾佳·布都瑚、瓜爾佳·席特庫、瓜爾佳·哈泰、瓜爾佳·雅柱、瓜爾佳·達幅、瓜爾佳·德成、瓜爾佳·德勝、瓜爾佳·達理善、瓜爾佳·達蘭泰、瓜爾佳·賽桑阿、瓜爾佳·永寧、瓜爾佳·託謨、瓜爾佳·達瑟、瓜爾佳·富海、瓜爾佳·富清、瓜爾佳·富源、瓜爾佳·富浩、瓜爾佳·雅圖、瓜爾佳·鄂通武、瓜爾佳·阿岱、瓜爾佳·勝德、瓜爾佳·五格。
第十一世:瓜爾佳·兆德、瓜爾佳·哈達哈、瓜爾佳·伊東阿、瓜爾佳·哲爾布、瓜爾佳·瓦爾達、瓜爾佳·福勒赫、瓜爾佳·多而泰、瓜爾佳·萬柱、瓜爾佳·拉巴、瓜爾佳·馮安、瓜爾佳·胡什布、瓜爾佳·胡錫、瓜爾佳·吉太、瓜爾佳·林太、瓜爾佳·馬哈達、瓜爾佳·永慶、瓜爾佳·金輝、瓜爾佳·巴陵阿、瓜爾佳·關保、瓜爾佳·永長、瓜爾佳·齊而賽、瓜爾佳·五十八、瓜爾佳·岱屯、瓜爾佳·莫倫珠。
第十二世:瓜爾佳·哲欏厄、瓜爾佳·老格、瓜爾佳·哈寧阿、瓜爾佳·哈尚阿、瓜爾佳·準提保、瓜爾佳·馬爾薩、瓜爾佳·查凌阿、瓜爾佳·進孝、瓜爾佳·進祿、瓜爾佳·德善、瓜爾佳·黑英、瓜爾佳·白英。
……
【楹聯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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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軼事】
1:薩爾滸戰役
概述
萬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1618 年),由於建州軍侵犯明朝邊境,明朝任命兵部左侍郎楊鎬為遼東經略,調集軍隊,籌措兵餉,準備進軍赫圖阿拉,消滅努爾哈赤。經過數月的籌劃,萬曆四十七年二月,經略楊鎬坐鎮瀋陽,命兵分四路圍剿後金,會師赫圖阿拉。北路由總兵馬林率領,從開原出,經三岔口,過尚間崖,進攻蘇子河;西路由總兵杜松統領,出撫順關向西,直驅赫圖阿拉;南路由總兵李如柏統帥。出清河,過雅鶻關,直攻赫圖阿拉;東路由總兵劉鋌指揮,出寬甸,從東面搗後。明兵四路實則10餘萬。
面對明軍四路圍攻,努爾哈赤採取了李永芳的“憑你幾路來,我只一路去”的作戰方針,集中八旗兵力,打殲滅戰。首先,以八旗精銳迎擊欲立首功的明軍主力杜松部。三月初一日,雙方對峙在薩爾滸(今遼寧撫順東)山。努爾哈利用杜松派兵襲擊界凡之時,猛攻薩爾滸明軍,明兵潰敗,勇而無謀、剛愎自用的杜松戰死。接著,努爾哈赤將兵北至尚間崖,擊敗馬林部,馬林逃往開原,葉赫兵倉惶撤退。這時,努爾哈赤回師南下,誘敵深入,在阿布達裡崗,圍殲劉鋌東路軍,劉鋌陣亡,姜功烈所部朝鮮兵投降。楊鎬聞知三路軍慘敗,急令南路軍李如柏撤回。努爾哈赤用了5 天時間打了一場漂亮的殲滅戰,明軍文武將吏死者310 多人,士兵身亡者45800 餘人,亡失馬駝甲仗無數。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薩爾滸之戰”。此役是關係到後金與明興亡的關鍵一仗。當年六月,後金打下開原。七月,攻佔鐵嶺。從此,努爾哈赤由防禦轉入進攻,明朝在東北地區的統治開始全面崩潰。
歷史背景
一六一八年四月十三日,努爾哈赤率步騎二萬徵明,以“七大恨”作為伐明的檄文,分兵兩路嚮明軍發動進攻。努爾哈赤親率右翼四旗(正黃、正紅、鑲紅、鑲藍)攻打撫順,明軍守將李永芳舉城投降,同時還命左翼四旗(鑲黃、正白、鑲白、正藍)攻佔東州、馬根單等地。明朝遼東巡撫李維翰急遣總兵張承蔭率明兵一萬去鎮壓,遭後金兵伏擊,全軍敗沒。七月,努爾哈赤又率八旗兵進入雅鶻關,圍攻清河城,明將鄒儲賢固守抵抗,結果城破被殺,接著後金又戰領一堵牆、鹼場二城。努爾哈赤在軍事上的節節勝利,不但使“全遼震動”,而且北京也“舉朝震駭”,就連飽食終日、萬事不理的神宗皇帝也深感“遼左覆軍隕將,虜勢益張,邊事十分危急”。 明朝為了安定遼東,早日把後金勢力鎮壓下去,決定發動一次大規模進攻後金的戰爭。然而,由於明末政治腐敗,駐守遼東的明軍業已腐朽不堪,名義上雖有八萬多人,實則能作戰的不過一萬多人,而且兵備鬆弛,士氣頹靡,“累年以來,不修兵具,朽戟鈍戈,緩急不足為用,金鼓幾於絕響,偶令之截殺,股慄腕戰,面孔殊無生色”,這樣的軍隊實在不堪一擊。所以明朝政府只好“以傾國之兵,雲集遼瀋,又招合朝鮮、葉赫”,可是,從全國各地徵調的軍隊也和遼東明兵一樣腐朽,許多人“伏地哀號”,不願出關”,不少將領“哭而求調”。由此可見,明朝出師並無取勝的把握,只是打一場孤注一擲的冒險戰爭。
明朝命楊鎬為遼東經略,以杜松、李如柏、劉綎等為副,調兵籌餉,經過九個多月的準備,到了一六一九年(明萬曆四十七年,後金天命四年)的四月,赴遼的明軍都先後到達,再加上脅迫徵調的二萬三千名朝鮮兵,總共有二十七萬餘人,號稱四十七萬大軍。楊鎬與諸將議定,分四路進攻後金,總兵劉綎率軍出寬甸由東;總兵馬林率軍出三岔口由北;杜松率軍出撫順關由西;李如柏率軍出鴉鶻關由南,其中以西路杜松為主力,皆直指赫圖阿拉。此外,王紹勳總管各路糧草,楊鎬坐鎮瀋陽。明廷被自己虛張的聲勢所欺騙,洋洋得意地認為“數路齊搗,旬日畢事耳”。
努爾哈赤掌握了明軍的戰略部署和行動計劃,正確地分析了形勢,認為明軍是採用分兵合擊,聲東擊西的戰術。努爾哈赤說:“明使我先見南路有兵者,誘我兵而南也,其由撫順所西來者,必大兵也,急宜拒戰,破此則他路兵不足患矣”。因此,只派五百人抵禦和阻滯南路的劉綎軍,而把全部兵力集中起來,打擊從西而來的杜松的明軍主力,所謂“憑爾幾路來,我只一路去”。這一部署是正確的,因為從兵力上看明軍有十萬多人,而後金只有六萬人,處於劣勢。但明軍分成四路,兵力分散,再加上劉綎、馬林和李如柏三路山高水險,行軍困難,一時不易到達,只有杜松一路出撫順,渡渾河,沿蘇子河而上,道路平坦易行,兩日就可到達赫圖阿拉。努爾哈赤以三萬人對付杜松的八萬人,才能夠在戰役上穩佔優勢,取得主動權。於是他親自統率八旗大軍迅速開赴西線,阻擊明軍。兩軍在薩爾滸一帶相遇,揭開了著名的薩爾滸戰鬥的序幕。
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薩爾滸、吉林崖戰鬥。四月十三日,杜松率領八萬明軍,出撫順關,十四日到達薩爾滸,得知後金正派兵構築界凡城,阻擋明軍東進。於是杜松留下兩萬人駐守薩爾滸,自領一萬人攻打界凡城,把已經分散的兵力再行分散。此時,努爾哈赤率領八旗兵已到界凡以東,迅速地抓住了各個擊破的戰機。他說:“先破薩爾滸山所駐兵,此兵破,則界凡之眾,自喪膽矣”,便派代善、皇太極帶領兩旗截擊杜松,自己親率六旗猛打薩爾滸的明軍,明軍遭到突然攻擊,紛紛逃往薩爾滸河西岸,結果在得力阿哈一帶全部被殲。而杜松在吉林崖下,陷入重圍,杜松喪生,全軍覆沒。“死者漫山遍野,血流成渠,軍器與屍衝於渾河者,如解冰旋轉而下”。
第二階段是尚間崖、斐芬山戰鬥。四月十四日,馬林率明軍與葉赫兵出三岔口,紮營於富勒哈山的尚間崖,派潘宗顏領一軍駐守斐芬山,又遣龔念遂率一軍守衛斡輝鄂模,互為犄角,彼此聲援。
努爾哈赤在西線消滅明兵主力以後,乘勝揮戈北上,十五日,後金兵首先擊潰了駐守斡輝鄂模的明年,隨後又攻打尚間崖,明兵大敗,馬林僅以身免,逃往開原,斐芬山的明軍也被攻滅。
第三階段是阿布達裡岡、富察戰鬥。四月十日,劉綎一路出寬甸,此路明軍雖然出師最早,由於山道陡峭,大雪封山,進軍遲緩,遲至十五日才到達深河。後金的少數守軍沿途攔截,且戰且退,竭力阻滯明軍的前進速度。十六日,劉綎進抵阿布達裡岡,姜弘立率領的朝鮮兵到達富察(富車),距離赫圖阿拉還有五六十里。
這時,努爾哈赤已在西北兩路獲勝,立即派扈爾漢、阿敏、代善、皇太極先後出發,日夜兼程趕赴東線,很快在東線集中了三萬多人,“隱伏山谷”,待機而動。明軍卻焚燬村寨、“分掠部落”,並無戒備地前進。後金軍“不意突出,沖斷前後”,劉綎戰死,全軍覆沒。代善隨之集合八旗兵,攻打富察一帶的朝鮮軍,姜弘立的軍營被緊緊圍住,“孤阜狹隘,人馬揊側,屢日飢卒,兼之焦渴,欲走則歸路已斷,欲戰則士皆股慄,至有拋棄器械,坐而不動者,事無可為”,於是姜弘立以下,全軍投降。
楊鎬驚悉三路喪師,急令李如柏撤兵,明朝的四路大軍只有這一路逃脫了敗滅的厄運。
薩爾滸戰役是集中使用兵力、選擇有利的戰場和戰機,連續作戰、速戰速決、各個擊破,在戰略上以少勝多的典型戰例。在戰鬥中,充分顯示了努爾哈赤機動靈活的指揮才能和後金將士的勇猛戰鬥作風,在五天之內,在三個地點進行了三次大戰,戰鬥前部署周密,戰鬥中勇敢頑強,戰鬥結束後迅速脫離戰場,立即投入新的戰鬥。結果,後金大勝,明軍慘敗。這次戰鬥對雙方都是十分關鍵的一仗,從此,明朝的力量大衰,它阻礙女真各部統一發展的政策徹底失敗,不得不由進攻轉入防禦;後金的力量大增,它的政治野心和掠奪財富的慾望隨之增長,由防守轉入了進攻。
2:瓜爾佳·皂保所平反的“晚清四大冤案之首——楊乃武與小白菜案”:
發生在清朝同治、光緒之交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是一件轟動朝野、家喻戶曉的大案,被列為“晚清四大冤案”之一。
此案審判過程迂迴曲折,跌宕起伏,柳暗花明,歷經了縣、府、按察司、省、刑部等七審七決,最終由當時滿清王朝的最高統治者慈禧太后下旨,方得以平反昭雪。其歷時時間之長,牽涉人員之多,案情之撲朔迷離,使之列為晚清四大奇案之首。從該案發生的那一刻起,剛剛創刊的《申報》就開始對它跟蹤報道,與之同時的清人在筆記中也開始記錄這一亙古未有的離奇案件,繼之而來的戲劇、評彈、小說、影視甚至研究專著等等均將該案作為取之不盡的題材,陸續問世。這些文藝作品固然使該案情節更為曲折緊湊,扣人心絃,更能揭露封建社會中官員徇私舞弊、草菅人命的醜惡嘴臉,使之成為婦孺皆知的大案,但其虛構成分在很大程度使該案離開了事實真相。為了給讀者還原案件本來面目,筆者查閱大量館存文獻資料,去偽存真,本文所敘述的,是一個剝離了虛構成分的原案。
餘杭位於浙江天目山東麓,杭(州)嘉(興)湖(州)平原西緣。自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設餘杭縣以來,至隋朝開皇九年(公元589年),餘杭一直是杭州郡治所在地。次年,杭州郡治才正式遷往錢塘,餘杭成為縣治,一直到2001年撤縣劃區,成為省城杭州的一個區。
餘杭自古就是浙西重鎮,風景秀麗,小橋流水,物產豐饒,名人輩出,文化底蘊深厚。清朝同治年間的餘杭縣城,經歷了康乾盛世,商品經濟相當成熟,已然是商鋪林立,車水馬龍了。
本案主人公楊乃武於清道光十六年(公元1836年)出生於餘杭縣城一個鄉紳之家。楊乃武的父親是楊樸堂,過世較早。楊家原在餘杭鎮居住,因清軍與太平天國軍的戰鬥毀了房屋,遂寄居在餘杭城內澄清巷一姚姓家的房子裡。
楊乃武,字書勳,又字子釗,曾有一兄長,名乃文,三歲時夭折,所以人們稱楊乃武為“楊二先生”。楊乃武還有一個姐姐,叫楊淑英,已出嫁給葉夢堂,不幸丈夫因病早故,家內無人,因自小與楊乃武姐弟感情深厚,就常到楊乃武家居住。楊乃武先後結過三次婚,先為吳氏,早故;次為詹姓女兒,稱大楊詹氏,於清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年)農曆9月8日死於難產;後又娶大楊詹氏的胞妹,稱小楊詹氏,於同年農曆11月3日過門。有一子一女,子名楊卿伯,女名楊浚。楊乃武當時是秀才,平常以授徒為業。
本案的另一個主人公小白菜,原名畢秀姑,乳名阿生。清咸豐六年(公元1856年)出生於餘杭縣倉前鎮畢家堂村,其父畢承祥早逝。畢秀姑八歲時,母親畢王氏嫁給在縣衙當糧差的喻敬天為妻,人稱“喻王氏”。“小白菜”這一稱呼不見於當時的史籍資料,時人的筆記、《申報》的報道中也未採用此稱。據考,這一稱呼當是案情大白之後,文藝家在文藝作品中的創造,不少作品都以畢秀姑喜歡穿綠色小褂,系白色圍裙,人又清秀靈動,就稱之為“小白菜”,又因其嫁給做豆腐的葛品連,又稱“豆腐西施”。本文為體現該案原貌,按史料所載稱“葛畢氏”或“畢秀姑”。
畢秀姑的丈夫葛品連,乳名葛小大,倉前鎮葛家村人。父親葛奉來,早年病亡,母親姓喻,與畢秀姑的繼父喻敬天是遠家族弟。因遇太平軍戰亂,年幼的葛品連被太平軍擄走,葛喻氏無依無靠,由胞兄主婚,於清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改嫁給餘杭縣務農的沈體仁為妻,人稱“沈喻氏”。次年,葛品連逃回,繼父沈體仁把他推薦到縣城一家豆腐店裡幫工。
喻敬天與沈體仁兩家比鄰而居,到畢秀姑十一歲時,葛品連母親沈喻氏與畢秀姑母親喻王氏商量,打算聘畢秀姑給葛品連為妻。因兩人的父親都是繼父,對他們的終身大事不管不問,就由兩人母親做主,畢母見葛品連為人老實,就表示同意,只等兩人年紀稍長後完婚。
清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畢秀姑十六歲,出落得水靈清秀,肌膚白淨。這一點在官方奏摺和《申報》報道中都予以認同。《申報》甚至說畢秀姑“美而豔”、“受諸極刑,而色終未衰”,沈喻氏在供詞中也屢次說其“生的美”,可見畢秀姑相貌確實漂亮。在古代,女子及笄即十五歲時就可以行婚。喻敬天原先不管不問,現在卻想趁機多要些彩禮,又說結婚必須要有新房。葛品連無錢滿足這些要求,一時無計可施。幸而葛品連有個義母馮許氏,家資殷實,就前去說合,願意拿出一百四十元洋錢為義子操辦婚事,八十元作為彩禮送給岳父喻敬天,餘下的六十元用於置辦結婚酒宴。喻敬天喜不自禁,當即表示同意,並表示可以讓葛品連夫婦先住在自己家,待滿月後再另行租房。於是,兩家請家住附近的秀才楊乃武給擇定了結婚日期,定於清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年)農曆3月4日舉辦儀式。
較葛品連結婚早上三、四個月,清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農曆11月,楊乃武在澄清巷口新建了三間兩層樓房,並請葛品連的繼父沈體仁監工。葛品連與畢秀姑結婚後,沈體仁得知楊乃武的房子除了自家居住外,還有一間餘屋,就與妻子沈喻氏一起同楊乃武商量,以每月八百文的價格租一間給兒子兒媳居住,並於農曆4月24日搬入。此後,楊乃武與葛品連夫婦同住一個樓房內。
葛品連在豆腐店當夥計,因做豆腐需要晚上發酵,第二天一早發賣,且店鋪離家路途較遠,就不得不起早貪黑,為了節省往返時間,他就經常晚上宿在店中。畢秀姑活潑外向,隻身在家,閒著無事,就常到楊家串門,楊乃武性格爽朗,倒也素無避忌,相處融洽,如同一家人似的。後來,畢秀姑有時就在楊家與楊乃武同桌吃飯。在楊乃武的影響下,葛畢氏(即畢秀姑)還對讀書誦經產生了興趣,就請楊乃武教她,楊乃武也不推辭。令人常常手把手地識字背詩,秉燭夜讀,笑語盈窗。
此時,楊乃武的第二任妻子大楊詹氏還在,葛畢氏與楊乃武往來頻繁還未引人注意,而清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農曆9月8日,大楊詹氏因難產去世後,葛畢氏仍和以前一樣,不避嫌疑與楊乃武同吃共讀。
這樣過了三、四個月,葛品連有時回家甚晚,發現妻子仍然在楊家,不由起了疑心,懷疑妻子與楊乃武有姦情。他為探明情況,一連好幾個晚上,從店裡跑回家,躲在門外屋簷暗中偷聽。可除了聽到二人讀書誦經外,並沒有調情輕薄之事,更沒有抓獲姦情。但葛品連心胸狹隘,心中疑雲難以消散,就向母親沈喻氏陳說所見。沈喻氏與丈夫沈體仁住在外面,偶爾去楊乃武家看望兒子兒媳,也曾見兒媳與楊乃武同桌吃飯,早已疑心,今天聽到兒子如此一說更是疑雲重重。婦道人家一貫口沒遮攔,沈喻氏竟添油加醋,在鄰居間大肆渲染。一時間鄰居們指指點點,流言四起,街談巷議,都是楊乃武與葛畢氏的桃色訊息。
大楊詹氏去世三個月後,農曆11月3日,在岳母的同意下,楊乃武與大楊詹氏的胞妹詹綵鳳結了婚,是為小楊詹氏。
此時,葛品連與葛畢氏之間的吵鬧也開始增多。葛品連經常藉故打罵妻子,但又無錢另租房子,只得依然住在楊乃武家。如此磕磕碰碰,到第二年農曆6月,楊乃武以行情見漲提出要把房租提高到每月一千文,葛品連聽從母親的勸告,決定趁此機會遷居以避嫌疑。這年農曆閏6月,葛品連夫婦向楊乃武說明,不再租住其房屋,搬到位於太平巷附近的岳父喻敬天的表弟王心培家隔壁居住。
王心培也早有風聞楊乃武與葛畢氏之間的風言風語,自葛品連搬來隔壁居住後,就留心觀察,看楊、畢之間到底有無傳聞的風流韻事。可觀察數日,並沒見楊乃武過來幽會葛畢氏,也沒有見到葛畢氏出去。
但葛品連的疑慮並未因此消解,依舊對葛畢氏耿耿於懷,認為畢秀姑對自己不忠,常藉故打罵。這年農曆8月24日,葛品連嫌葛畢氏醃菜晚了時日,又將妻子痛打一頓。葛畢氏忍無可忍,尋死覓活,剪掉自己幾縷頭髮,發誓要出家做尼姑。鬧騰了許久,直到雙方父母趕來調解,房東王心培也趕來勸解,才算平息風波,夫妻兩人重歸於好。而在街坊鄰居看來,這實是葛品連借醃菜出妻子與楊乃武同吃誦經甚至通姦的惡氣。
同年農曆8月,楊乃武赴杭州參加癸酉科鄉試,中了浙江省第一百零四名舉人,是餘杭縣唯一一名中舉的才子。按照慣例,中舉者必須在張榜後的兩三個月內辦理確認和報到手續,否則將視為棄權處理。楊乃武的岳父詹耀昌病故後,雖然早已落葬,卻還未曾除靈。因為詹家的兩個兒子都已病故,沒有子嗣,詹家就討論把其兄的兒子詹善政過繼給他為嗣。早就定好農曆10月3日除靈,初五日舉行詹善政過繼禮。於是在農曆10月2日,楊乃武就到杭州辦理中舉事宜,初三辦理完畢,就從杭州直接趕往南鄉岳母家中。當時同去祭奠的有詹耀昌的幹兄弟、監生吳玉琨、還有沈兆行、孫殿寬等人,楊乃武於初三下午趕到祭奠,晚上住在岳母家。初五日舉行詹善政過繼禮,諸人都在過繼書中畫押作證。一切手續辦完後,楊乃武於初六日返回家中。
農曆10月7日這天,葛品連忽然感到身體不適,全身疲乏無力,忽冷忽熱,像犯了瘧疾,兩腿像灌了鉛,走路沉重。葛畢氏知道丈夫本來就患有流火症,勸他找人替工,回家休養。葛品連認為無甚大礙,執意不肯,支撐病體勉強上工。這樣硬捱了兩天,病情日趨加重。初九日早晨,葛品連實在支撐不住,只好請假回家,途中屢次嘔吐。其繼父沈體仁正在路邊大橋店內吃早茶,見葛品連渾身哆嗦,走路艱難,心知他流火病復發,就沒有叫住他,讓他回家早些休息。葛品連路過一家點心店時,還買了一個粉團作早點,但剛吃了幾口,走到學宮化字爐前就嘔吐出來。好不容易磨蹭到家門口,王心培妻子見他兩手報肩,瑟瑟發抖,問詢了幾句,就喊葛畢氏出來扶丈夫上樓歇息。
葛畢氏將丈夫扶到樓上,脫衣躺下,蓋上兩床被子,見丈夫依然嘔吐,大叫發冷。詢問他病情,說自己連日來體弱氣虛,大概是流火病復發,囑咐妻子拿一千文錢託岳父喻敬天代購東洋參、桂圓煮湯以補元氣。喻敬天派人買回東洋參和桂圓,葛畢氏煎成湯藥服下,並請王心培的妻子叫來母親喻王氏幫助照料。喻王氏來了半日,見女婿依舊臥床發抖,時欲嘔吐,既無好轉也沒惡化,安慰開導一番,就回去了。
傍晚時分,葛畢氏聽到丈夫喉中痰響,急忙上前照料,卻見丈夫口吐白沫,已經不能說話,葛畢氏高聲叫喊,王心培夫婦聞聲趕來,派人叫來雙方母親沈喻氏及喻王氏。二人匆匆感到,見葛品連兩手在胸口亂抓,目光直視,急忙請大夫前來。大夫來到,望聞問切後,診斷為痧症,用土辦法灌萬年青汁、蘿蔔籽湯也未見效。王心培還跑出城外,把正在履行公務的喻敬天叫回家中,又另請醫生延治,也無效果,葛品連捱到十日下午申時,氣絕身亡。
葛氏家人悲痛欲絕,哭聲震天。哭過之後,家人商量發喪出殯事宜。沈喻氏給兒子擦洗身子,換上乾淨衣服,準備停靈兩日後入殮埋葬。當時屍體並無任何異常,所有人都認為是痧症致死,沒有絲毫懷疑。
當時時令雖已是農曆10月深秋天氣,可南方天氣悶熱潮溼,屋內又通風不暢,加上死者身體肥胖,到了第二天即10月11日晚上,屍體就開始發變,口鼻中有少量淡血水流出。死者義母馮許氏見後,認為屍體怪異,提出疑問,說葛品連死得蹊蹺。沈喻氏平時就對兒媳舉止輕浮不滿,見馮許氏提出,也不覺起了疑問。她又仔細檢視了兒子屍體,見屍體面部發青,口鼻流血,面目猙獰,回想起兒子死前雙手亂抓,口吐白沫,疑竇叢生,認為兒子可能是中毒死亡,就當場盤問起兒媳葛畢氏。葛畢氏一口斷定丈夫是因病致死,絕無其他緣故。沈喻氏見問不出眉目,自己的疑惑又難以消除,便與家人商量告官,由官府勘驗兒子是否中毒而死,如果的確不是中毒而死就入殮出殯,如果確係中毒死亡,就根究兇手,為兒申冤報仇。當下,說做就做,家人請來地保王林,由他察看屍身,王林也認為是中毒模樣,同意告官,當晚便請人寫好呈詞。次日一早,在王林的陪伴下,沈喻氏向餘杭縣衙遞交了請求驗屍的呈詞。
餘杭知縣劉錫彤,天津鹽山人氏,清道光丁酉科順天鄉試舉人,此時他已經年近七十,先前在餘杭任過兩年知縣,這已經是他第二次擔任餘杭知縣。他農曆10月12日一大早接到訴狀,見一向平靜祥和的餘杭竟然出了命案,即刻準備,叫來仵作(法醫)沈祥和門丁沈彩泉及一班衙役前往葛家勘驗,探訪案情。
一夥人收拾完畢,正待出發,餘杭秀才陳竹山來到縣衙給劉錫彤看病。劉錫彤年邁多病,聘請陳竹山定期前來給他檢視身體。兩人關係密切,常來常往,已經成為無所不談的朋友。望聞問切之餘,劉錫彤向陳竹山談起正要前去勘驗的一起兇案,斷明葛畢氏之夫是否確為中毒而死。陳竹山就把他在街頭巷尾聽到的關於楊乃武與葛畢氏的風流傳聞告訴劉知縣,並說其後葛品連為避嫌疑搬家,夫妻失和,一次夫妻吵架,葛畢氏哭鬧著要剪髮作尼姑等等,還說現在葛品連青年暴死,鄰居都認為是楊乃武與葛畢氏合謀毒死。
陳竹山和劉錫彤聊到近中午時分才分別。陳竹山離開後,劉錫彤即帶領仵作、門丁及衙役前去勘驗。正午時分,一行人來到葛家,此時屍體腐爛加劇,肚腹膨脹,上身變青,腹部有幾個水泡,一按即破。仵作沈祥勘驗發現:屍身仰面,淡青色,尚未僵硬,口鼻內有淡血水流入眼耳,腹部有大泡十餘個,用銀針刺探咽喉,銀針呈青黑色,擦之不去。在報告結論時,根據以往經驗,沈祥有些犯難:這個症狀與《洗冤錄》所載服砒霜而死的特徵應有“牙根青黑、七竅流血、嘴唇翻裂、遍身小泡”的情形不同,但與“用銀針刺喉,銀針變暗擦之不去”的特徵卻又一致。
著名的《洗冤錄》,是宋朝理宗年間(公元1247年)記載奇案的書,書中全是當時仵作的驗證實錄,是著名的北宋王朝總提刑官宋慈的經驗之作,也是全世界第一部法醫名著。宋慈一生斷案如神,尤其擅長驗屍,能從各類屍體中找出疑案的蛛絲馬跡,所著《洗冤錄》已成為此後歷代仵作斷案的根據和標準,具有不可置疑的可信度和準確性。
沈祥想起自己曾勘驗的一個名叫陳觀發的死者屍體,屍體特徵與此相似,陳觀發是自服生煙土致死。沈祥思慮再三,就上報結論說,死者可能是服生煙土中毒而死。門丁沈彩泉在縣衙時,也聽到陳竹山的議論,先入為主,認為煙毒都是自己吞服,與被人毒死不同,葛品連肯定是砒霜毒死。沈祥不服氣,與沈彩泉爭執起來,試毒的銀針本來應用皂角水多次擦洗的程式也被忘得一乾二淨。兩人爭執的結果是誰也說服不了誰,只好含糊地向陳錫彤報告稱死者系“服毒身亡”。
劉錫彤一聽“服毒”,立刻想起陳竹山的話,認為葛品連肯定是被人毒死。當即詢問告狀的沈喻氏,讓她陳述葛品連死前情況,吃了什麼東西,誰做飯喂服。沈喻氏把大致情形訴說一遍,特別說明死時只有兒媳在身邊服侍。劉知縣當即叫來葛畢氏質問,讓她說出實情。葛畢氏極力矢口否認毒死丈夫,並對天發誓。劉錫彤見在葛家問不出頭緒,就讓衙役把葛畢氏帶回縣衙嚴審。
劉錫彤將葛畢氏帶回縣衙,胸有成竹,認為很快就能破案,查出兇手。他吃過午飯,稍事休息,立即升堂審問。劉錫彤因有成見在先,先問葛畢氏丈夫因何中毒身亡,威逼葛畢氏說出毒死丈夫實情。葛畢氏連呼冤枉,堅稱自己毫不知情。劉錫彤用了一下午時間,審問依然毫無進展。
劉錫彤見問不出頭緒,就直奔主題,打算突破葛畢氏的心理防線,逼問其是否認識楊乃武,與其什麼關係。葛畢氏供認認識楊乃武,但對丈夫的死仍表示毫不知情,劉錫彤平素對姦夫淫婦深惡痛絕,見葛畢氏詭辯抵賴,目無王法,忍無可忍,下令用刑。
開始先用拶刑,葛畢氏疼得冷汗直冒,卻咬緊牙關極口否認,審訊沒有效果。劉錫彤又叫衙役剝去葛畢氏上衣,用開水澆在背上,仍無效果,再用燒紅的鐵絲刺穿葛畢氏的乳頭。葛畢氏疼得撕聲裂肺,幾次昏死。劉錫彤審訊了近十個時辰,從下午一直審到半夜,葛畢氏最終難耐酷刑,招認了與楊乃武因日久生奸,進而謀害親夫葛品連的“實情”。
葛畢氏供狀大致如下:楊乃武剛開始還有所顧忌,但第二任妻子大楊詹氏因難產去世後,多次調戲我。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農曆9月28日傍晚,丈夫去了店裡,楊乃武又來調戲自己,自己素念楊乃武風流儒雅,把持不住,同意其要求。此後,兩人一有時機,便行苟且之事,不計次數。次年,搬離楊家後,兩人仍有來往,被丈夫察覺。農曆8月24日,丈夫以自己醃製鹹菜遲誤生氣毆打,自己剪落頭髮哭鬧。楊乃武尋機過來勸慰,說要娶自己為妻,自己以有夫拒絕,楊就勸自己毒死丈夫,並說過門後與原妻地位身份一樣,不分妻妾、大小,自己也就應承下來。農曆10月初五日傍晚,楊乃武交給一包砒末,囑咐自己尋機下手。農曆10月9日上午,丈夫因流火疾返家,要我買東洋參何桂圓煎湯服用,自己就將砒霜倒入湯中,毒死丈夫。
葛畢氏做完口供,已是半夜三更。劉錫彤得到供詞,一刻也不耽擱,派一王姓書辦帶領民壯阮德指路,前往澄清巷抓捕楊乃武。楊乃武此時早已入睡,阮德帶書辦敲開家門,不由分說,將楊乃武捆綁結實,帶到縣衙。
楊乃武脾性剛硬,半夜三更平白無故被強行帶到縣衙,火氣十足。劉錫彤連夜鞫問,楊乃武不但極口否認與葛畢氏因奸謀毒之事,還埋怨、頂撞劉知縣,說他強闖民宅,違律拘繫文人,使得劉錫彤大為光火。但因楊乃武是新科舉人,系天子門生,按照清朝規定,對有功名的人不得施加刑罰。劉錫彤一時束手無策,拿楊乃武毫無辦法,又無法取得口供,只得暫時宣佈退堂,將楊乃武押入大牢。
次日一早,劉錫彤便呈報杭州知府,因楊乃武涉嫌通姦謀毒,請求革去其舉人身份。按清制,革去舉人身份需由巡撫上報朝廷具題。杭州知府陳魯見事關重大,即刻呈報浙江巡撫,由浙江巡撫報告朝廷。吏部接受具題後,研究是否批准革去楊乃武舉人。
在批文尚未到達之前,楊乃武家人從各種渠道探聽訊息,得知楊乃武是被葛畢氏誣攀,且在供詞中有農曆10月5日楊乃武親自交給她砒霜云云。家人就託人趕到楊乃武岳母家,求農曆10月5日在場的本家親友為楊乃武作證,證明他10月5日在南鄉為岳父除靈,舉辦立繼儀式,10月6日才回餘杭城內,以擊破葛畢氏供認的10月5日交砒霜的謊言。在岳母家人的努力下,那天參與除靈的監生吳玉琨、過繼的詹善政、楊乃武的堂兄增生楊恭治及孫兆行、馮殿貴等人即向餘杭知縣遞交了公稟,聯合證明楊乃武初五日在南鄉做客,不可能當面交給葛畢氏砒霜。
劉錫彤看到遞交上來的公稟呈詞,就安排楊乃武與葛畢氏當面對質。葛畢氏懼怕受刑,咬定原供屬實。楊乃武拒不承認,還破口大罵,怒斥葛畢氏信口雌黃。劉錫彤見此,認為楊乃武家人是做假證以開脫楊乃武的罪責,對呈遞的公稟不再予以理會。
由於朝廷革除楊乃武舉人身份的批覆還沒有下來,不能對楊動刑,雖然楊乃武沒有招供,但葛畢氏已將案情供認清晰,按照清律,可以認定案件初審結束。農曆10月20日,劉錫彤將楊乃武、葛畢氏及相關卷宗解至杭州。此時,自沈喻氏報案以來僅九日時間,劉知縣辦案可謂神速,且時限、程式上均符合清律。不過,劉錫彤認為楊乃武親朋吳玉琨等遞交的楊乃武農曆10月5日不在餘杭的證詞是偽證,不值得上報,就擅自扣壓,沒有連同其他卷宗上交杭州知府。而且,為了讓上司看到自己辦案有力、能力超群,得到上司的賞識提拔,也為了不讓上司駁回案子,他在初審報告中謊稱試毒的銀針已用皂角水擦洗,結果“青黑不去”,與《洗冤錄》所載服砒中毒情形一致等等。
隨著劉錫彤把案件上交杭州知府陳魯,該案初審宣告結束,正式進入二審程式。
楊乃武無辜蒙冤,被捕入獄,楊家頃刻之間大禍臨頭,一時無所適從。稍稍沉靜後,家人想盡一切辦法打探訊息,試圖營救楊乃武。妻子小楊詹氏日夜痛哭,雙目盡腫,而又恰恰剛剛分娩,行動不便,只能乾著急。楊乃武的姐姐楊淑英即葉楊氏平素與弟弟感情篤厚,四處託人打聽縣、府審訊情況,還跑到倉前鎮詢問錢坦的母親和愛仁堂的夥計,她從他們口中得知他們店中從沒有賣過砒霜。葉楊氏知道弟弟確係蒙冤,即打算上省告狀,拼死挽救弟弟性命。可按照清制,婦女不能越級呈遞狀詞,家人商定後,決定讓過繼給楊乃武岳母的詹善政作抱告,到省裡向臬司、藩司、撫臺衙門分別投狀告冤。
清朝審級制度分成四級,即縣級、府級、按察司、巡撫或總督。死刑案件應由低到高,逐級審理,最終由巡撫或總督上報朝廷備案。知府陳魯的二審必須確定案情及罪刑,才能上報,由按察司進行三審。按察司是職掌全省案獄的專職審判機構,其最高長官稱按察使,也稱臬司、臬臺,有稽核各府上報案件的權力。
當時浙江按察司按察使是蒯賀蓀,他出身舉人,不像陳魯那樣蔑視讀書人。接到杭州知府陳魯呈交的案卷後,蒯賀蓀並沒有立刻採信審訊結果。他覺得因奸謀毒與楊乃武舉人的身份不相稱,因為考中舉人在當時殊為不易,一旦中舉,就很可能考中進士,入仕做官,前途無量。他很感蹊蹺,帶著疑問調閱了全部卷宗,並審查了杭州府的結案報告,還組織了兩次訊問。此時,楊乃武、葛畢氏經過兩次刑訊,均已心灰意冷,毫不抵抗,照前供述。蒯賀蓀見案犯所供無異,又叫來初審的劉錫彤和二審的陳魯詢問審判經過,並追問審訊是否有可疑之處。劉錫彤和陳魯二人信誓旦旦地說,此案鐵證如山,絕無冤屈。蒯賀蓀見此,就召案犯、證人畫押透過,將案件上報浙江巡撫。
三審就此草草結束,按察使蒯賀蓀根本沒有起到稽核把關的作用。
按清制,死刑案件由按察使稽核後,尚需報該省總督或者巡撫審問。當時閩浙設一個總督,衙門設在福州,杭州城內沒有總督,只有巡撫,所以本案就由浙江巡撫負責四審。
浙江巡撫楊昌浚為人正派,在當地很有政聲,深得百姓擁戴。接到案件後,為把案子辦得紮實,他認真閱讀卷宗,親自審訊案犯、證人,但楊乃武、葛畢氏二人早已屈打成招,料想難以翻案,便依樣畫供。楊昌浚見此,並不草率結案,而決定別闢蹊徑,委派手下的候補知縣鄭錫滜微服到餘杭私訪,探聽民間議論,看百姓言論是否與案犯所供相符,如此深究下去,必定能水落石出。
鄭錫滜到餘杭後,人生地不熟,打算依靠知縣劉錫彤,暗訪案犯和證人家屬。劉錫彤見上面來人,自然要好好表現,設宴款待。觥籌交錯中,鄭錫滜告訴劉錫彤此行目的。劉錫彤緊張萬分,立即囑咐陳竹山給錢坦施加壓力,警告錢坦按原供交待。如此一來,鄭錫滜幾天的微服私訪,所得的只是一些專為他準備的假情報,卻自認為暗訪很有效果,回到杭州向巡撫楊昌浚稟報說當地百姓對楊乃、武葛畢氏通姦殺夫切齒痛恨,該案確實“無冤無濫”,並彙報了暗訪過程。楊昌浚對暗訪結果深信不疑,對鄭錫滜的辦事能力大加讚賞,並加以提拔,去掉了其“候補”,推薦他到外地作了知縣。
按清制,所有的死刑案件最後一審即四審透過後都必須由巡撫或總督上報朝廷,由朝廷批准後執行。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農曆12月20日,楊昌浚根據審問和暗訪結果,完成了結案報告,認為該案證據確鑿,維持原判,上報朝廷。四審是終審,只等朝廷批准就可對楊乃武、葛畢氏執行死刑。
楊乃武與葛畢氏一案,從一開始就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清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年)創刊的《申報》從該案發生的第二個月起就開始跟蹤報道,浙省民眾及在京的浙江官員知曉在本鄉文人中竟發生此類大傷風雅的事情,無不驚愕,也開始關注此案。
楊乃武從家人口中得知浙江巡撫即將把該案遞交給朝廷稽核,心知如果錯過此次機會,將永無翻身之機,就在獄中寫了一篇親筆申訴狀,陳述自己實因葛畢氏誣陷而被拘捕,審判官刑訊逼供而屈打成招的事實。在供訴狀中,楊乃武列出案件審判存在的八條疑問,例如為何不讓自己與錢寶生當面對質;倘自己與葛畢氏通姦,當不會令葛畢氏遷居等等。同時,為了讓朝廷相信自己確實是被誣攀,可以更好地翻案,楊乃武捏造了不少攻擊葛畢氏的文字,又增添了兩個無中生有的情節:一是葛畢氏與餘杭縣衙役及裡書何春芳有私情,曾被葛品連發覺並毆打;二是餘杭縣令劉錫彤的兒子劉子翰及其好友民壯阮德在葛品連死後,曾向楊乃武勒索訛詐,被楊乃武拒絕後,串通其父恃權蓄意謀害。楊乃武委託家人將此呈訴材料向各衙門申訴,但都沒有引起浙江巡撫和臬司等地方官員的重視。
楊乃武的家人一直沒有放棄營救楊乃武的行動。姐姐楊淑英(即葉楊氏)一直在為弟弟奔波勞碌,不怕拋頭露面;妻子詹綵鳳(即小楊詹氏)雖然剛分娩不久,也帶著襁褓中的孩子去杭州各衙門哭訴冤情。清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農曆4月,葉楊氏帶著楊乃武在獄中寫的申訴材料,叫上楊乃武岳母家的長工王廷南、王阿木,從上海乘輪船,歷經二十餘天趕到北京。他們先去拜訪了一位在京的同鄉官僚,經他指點,知道應該向都察院遞交申訴材料。都察院是清朝設定的中央監察機關,負責參預和監督司法審判工作,有權對全國上下大小官吏的一切違法犯罪活動糾察彈劾,對重大刑事案件也有權會同刑部、大理寺共同審理。
在遞交申訴材料時,卻意外發生了一個小插曲。因為清廷規定女子不能至都察院遞交申訴材料,葉楊氏就和王廷南、王阿木商量半天,確定由王廷南進都察院遞交材料。當時,已經將遞交人情況報告給都察院,正準備遞交,走到都察院門前,王廷南心裡發怵,突然變卦,藉口說自己目力不濟,要王阿木代替自己遞交。王阿木只得聲稱自己就是王廷南,遞交了申訴材料。
都察院接受呈詞後,以葉楊氏、王廷南、王阿木等人越級上告,違反律制,派人將其押送回鄉,責令以後不準再告,同時,下文給浙江巡撫,要求複審此案,務必查出漏洞和可疑之處。浙江巡撫楊昌浚接到都察院命令,認為既為無可置疑的鐵案,很是不屑,就將該案交給原審結案的杭州知府陳魯審查。
陳魯雖認定此案已經案情大白,鐵證如山,但上級命令又不敢違抗,就又另外傳訊了地保王林、房東王心培等證人。幾個證人見犯人早已供認,也胡亂供認以免沾惹是非。陳魯見與原審無異,仍舊按照原審判決再次上報浙江巡撫楊昌浚,楊昌浚隨之上報都察院。都察院見案情無任何疑問,可以結案。五審也草草收場。
其間,楊乃武家人三番五次去倉前鎮愛仁堂藥鋪找“錢寶生”,軟硬兼施,央求“錢寶生”證明楊乃武沒有在彼處買砒。錢坦怕受知縣劉錫彤的打壓,死活不答應楊氏家人,後來被纏得無法,就只有外出躲避。楊乃武家人還找到葛品連的母親沈喻氏,央求她撤回申訴,救楊乃武一命,並答應以金銀田地相報。沈喻氏為子報仇心切,也不答應。同年六農曆7月間,楊乃武的妻子楊詹氏還到浙江巡撫、按察司衙門上告,均無結果。
一件小小的刑事案件,竟然驚動了中央最高監察機構,又經《申報》廣泛報道,楊畢一案引起全國各地的關注。尤其是浙江和北京兩地,更是朝野上下,無人不曉。官員百姓對該案審訊進展情況高度關注,甚至驚動了當時紅極一時的杭州紅頂商人胡雪巖。
胡雪巖(公元1823~1885年),名光墉,字雪巖,安徽績溪人,一說杭州人。他在浙江原巡撫王有齡、閩浙總督左宗棠的支援下,開辦錢莊,設舉洋務,後又在杭州開設胡慶餘堂藥店,資金達三千多萬,田地一萬畝,捐了個江西候補道的功名,成為煊赫一方的官商。他為人樂善好施,仗義疏財。楊乃武案發生時,胡雪巖正在杭州籌辦胡慶餘堂,他的一個幕友吳以同與楊乃武同為癸酉科鄉試舉人,深知楊乃武為人正派,此次獲罪必有冤情,就把楊乃武姐姐葉楊氏上京告狀並準備冒死二次進京上告的情況告訴了胡雪巖。胡雪巖大為觸動,深表同情,委託吳以同把葉楊氏引薦過來,答應資助他們全家的進京上告的路費和在京的所有生活用度。
得到了胡雪巖的資助,葉楊氏準備第二次進京告御狀。此時恰好有個浙江籍的京官、翰林院編修夏同善丁憂服闕回京,胡雪巖為其餞行,請吳以同作陪。席間,胡雪巖、吳以同向夏同善陳述了楊乃武冤案經過,並央其在京設法幫助。夏同善深為家鄉有此冤案震驚,表示將極盡所能幫助,並留下了其在北京的住址。
這年農曆7月,楊乃武妻子詹綵鳳隨帶其孃家的幫工姚士法進京上告。兩人走了兩個多月方才趕到北京,按照地址找到了夏同善。在夏同善的指點下,詹楊氏向步軍統領衙門遞交了楊乃武的申訴材料。這一申訴材料被《申報》以《浙江餘杭楊氏二次叩閽原呈底稿》為題全文刊登出來,使楊乃武的申訴理由廣為傳播,幾乎人人皆知。同時也給步軍統領衙門帶來很大壓力,不能再應付差使,只得將材料上奏慈禧皇太后和皇上。不久,諭旨下來,將案件交浙江巡撫與臬司即按察使共同審理,複查此案,務須查出實情,以成信讞。
浙江巡撫楊昌浚得到聖旨,不敢再象上次一樣交杭州知府陳魯審訊。他絞盡腦汁,試圖另闢蹊徑,想到由局外人審判此案可能會更為中立客觀,不會先入為主,就委託剛剛到任的浙江湖州知府錫光以及紹興知府龔嘉俊、富陽知縣許嘉德、黃岩知縣陳寶善等幾個下屬共同審理。在交接案件時,楊昌浚還對他們諄諄教誨,強調應秉公執法,不枉不濫。幾個下屬在上司面前自然點頭哈腰,唯唯稱是。
幾個下屬也不糊塗,深知承審此案萬萬不能審得與上司結果不同,不然純粹是與上司過不去,自討苦吃。在審訊時,他們就沒有敢動刑罰。楊乃武見此次審訊是朝廷聖旨下令,又沒有動刑,知道所寫申訴材料起了作用,就推翻原來所有的有罪供認,重新說明自己與此案毫無瓜葛。葛畢氏也趁機全部翻供,否認自己毒死丈夫。湖州知府錫光一看情況不妙,這樣下去會無法收拾,審了一次就找了個藉口退出審問團。其後的幾次審訊中,主要由紹興知府龔嘉俊主審,兩位知縣作輔。審來審去,楊畢二位主犯就是不供有罪,毫無頭緒,既無法維持原來判決,又難以推翻原先審判。正在三位審問官無臺階可下時,恰好同治皇帝駕崩,又適逢浙江省三年一次的大考,案件審訊就不得不暫停。其後遷延日久,三位審問官主動遞交辭呈,請求另擇大員審理。
六審就這樣毫無結果,不了了之。
同治皇帝死後,清光緒皇帝於次年(公元1875年)農曆1月20日繼位。按照慣例,新皇帝登基繼位,為顯示天子之仁愛寬厚,都要大赦天下。但楊畢一案因審而未結,案情重大,悖逆人倫,罪大惡極,不在特赦之列。
六審中楊乃武與葛畢氏雙雙翻供的訊息,經《申報》報道後立刻傳遍各地。案件撲朔迷離,久久拖延,引起朝野上下的種種猜測。這年農曆4月24日,刑部給事中王書瑞忍無可忍,首先發難,向皇帝遞呈奏摺,彈劾浙江巡撫楊昌浚等人“複審案件,意存瞻徇”,故意遷延時日,謀圖不軌,企圖等楊、畢等犯人和有關證人關死獄中,即可草率結案,維持初審判決,以利考成。王書瑞憤慨之餘,請求皇上及兩宮太后另派京都大員查辦此案,務釋眾疑。奏摺一出,應者雲集,矛頭直指浙江巡撫楊昌浚。楊昌浚上書辯解,說自己絕非有意遷延,實在是因恰逢封篆,又遇上國恤,兼有本省科考,又說楊、畢雖然屢次翻供,但藥店“錢寶生”供詞始終如一,並供出楊乃武家屬常到其店中滋鬧,逼脅他翻供以救人命,案情變幻反覆,正在研求實情等等。但清光緒帝迫於輿論和大臣壓力,欽定浙江學政胡瑞瀾全權接審此案,並嚴命楊昌浚將楊、畢及涉案重要證人仔細看管,如果萬一在獄中瘐斃,將予嚴懲。
清朝各省、府、縣均設有學政。學政負責當地科舉考試、遴選人才等,通常由飽學之士擔任。浙江學政胡瑞瀾就是一位公認的學富五車的人物,在當地也頗有些名望。朝廷聖旨欽點他負責審辦楊、畢一案時,胡瑞瀾正忙於當年浙江省的考選,楊昌浚把未審結的案件卷宗、案犯及要證等轉交給他時,他正忙得一塌糊塗,急得焦頭爛額,直到他忙完考選事宜後,才開始著手閱覽卷宗,正式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