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侯姓圖騰(夏侯氏圖騰)
夏侯姓是中華姓氏之一,源流單純,出自姒姓,以爵號為氏。周武王封夏禹的後裔東樓公於杞,後者在春秋時建立杞國。公元前445年楚國滅杞,杞簡公的弟弟佗逃往魯國,魯悼公因為他是夏禹的後代,周初祖先又封為侯爵,於是稱他為夏侯氏,其後代子孫因以夏侯為氏,稱夏侯氏。多分佈於山東曲阜、泗水、江蘇南京一帶。夏侯姓以後多省文簡化為夏姓、侯姓,故此已相當少見。其在宋版《百家姓》中排名第四百一十三位,當今人口約為一萬,排名第六百七十四位。
【得姓始祖】
夏候佗: 周代,夏禹裔孫東樓公受封為杞候(今河南杞縣)。公元前445年,杞國為楚國所滅,杞簡公之弟佗逃往魯國,魯悼公因其為夏禹之後,給以采地,封以候爵,以奉夏的祖先禹之祭祀,稱為夏候,其後世子孫遂以夏候為姓,成為夏候氏。
【起源源流】
單一源流
源於姒姓,出自春秋時期杞國杞簡公之弟姒佗,屬於以帝王賜封爵號為氏。
夏侯氏出自姒姓,為大禹的後代,得姓始祖為夏候佗。
周武王姬發建立周王朝之後,敕封夏禹的後裔東樓公於杞邑(今河南杞縣),建立了杞國。
杞國曆經杞東樓公→杞西樓公→杞題公→杞謀娶公→杞武公→杞靖公→杞共公→杞德公→杞成公姒每亡→杞桓公姒姑容→杞孝公姒丐→杞文公姒益姑→杞平公姒鬱→杞悼公姒成→杞隱公姒乞→杞厘公姒遂→杞愍公姒維→杞哀公姒閼路→杞出公姒敕,到了最末一代杞簡公姒春(公元前448~前445年在位)執政時期,在周貞定王姬介二十四年(杞簡公姒春四年,楚惠王熊章四十四年,公元前445年),楚惠王出兵滅了杞國,共傳二十四代君主,國祚延綿六百七十餘年。
國破之際,杞簡公的弟弟姒佗逃往魯國。魯國君主魯悼公姬寧因為他是夏禹的後代,周初祖先又封其為侯爵,於是稱他為夏侯,並予以優待,世人稱之為“夏侯佗”。
在夏侯佗(姒佗)的後裔子孫中,有以先祖爵號稱謂為姓氏者,稱夏侯氏,後多簡改為單姓夏氏、侯氏、樓氏、婁氏、春氏、簡氏、孫氏等,亦有在東漢末三國曹魏時期隨魏王、魏太祖武皇帝夏侯操(曹操)的養父之姓改夏侯氏為曹氏、魏氏者,皆世代相傳至今。
夏侯氏族人皆奉夏禹、夏侯佗(姒佗)為得姓始祖。
【遷徙分佈】
遷徙
(暫缺)從史籍《姓譜》和《唐書·宰相世系表》兩書的記載中,可以清楚地瞭解到夏侯氏的歷史淵源。春秋時期的杞國於公元前445年左右被楚國並滅之後,杞國國君杞簡公的弟弟佗逃往魯國,魯悼公因為他是夏禹的後裔,封他為爵侯,於是稱他為夏侯氏。其後世子孫便以夏侯為姓。夏侯氏的得姓歷史已有兩千四百餘年。複姓夏侯氏和簡改的單姓夏氏本是一家,只是夏氏為兄,夏侯氏為弟罷了。
分佈
夏侯氏在宋版《百家姓》中排名第四百一十三位,當今人口約為一萬,排名第六百七十四位。佔全國總人口數的0.0007%。望居譙郡、魯國郡。
今江西省的南昌市、贛州市興國縣、新餘市分宜縣、吉安市吉水縣,安徽省的天長市、合肥市、亳州市、阜陽市,江蘇省的金湖縣、洪澤市,浙江省的富陽市,山東省的濟南市、淄搏市、臨沂市、濰坊市、曲阜市、泗水縣,北京市,陝西省的西安市,臺灣省的臺北市,河南省的鄭州市上街區,廣東省的惠州市,澳大利亞的墨爾本市、日本等地,均有夏侯氏族人分佈。
【郡望堂號】
郡望
譙郡:東漢建安末年從沛郡分一部分設定譙郡,治所在譙縣(今安徽省亳州)。仍隸屬豫州刺史部所轄之沛郡,其時轄地在今安徽、河南兩省之間的一帶地區。三國時期轄地在今安徽,河南兩省的靈璧縣、蒙城縣、太和縣、鹿邑縣、永城縣間一帶地區。
魯郡:亦稱魯國、魯國郡。西漢朝初將秦朝原來的薛郡改為魯國,治所在魯縣(今山東曲阜)。三國時期的曹魏及晉朝改為魯郡,其時轄地在今山東省曲阜、泗水、滋陽一帶地區。南北朝時期的北齊又改為任城郡。另外,隋朝時期有個魯州魯郡,唐朝時期有個兗州魯郡,其間雖然都轄有曲阜,如隋朝時期曾改魯縣為汶陽縣,繼而恢復曲阜原名,而治所均在兗州。唐朝時期魯國郡在今山東省的滋縣。
堂號
譙國堂:以望立堂,亦稱亳州堂。
魯郡堂:以望立堂,亦稱魯國堂、任城堂、汶陽堂。
汝陰堂:西漢時有夏侯嬰,自幼年起就與漢高祖劉邦是好朋友。劉邦在沛起兵,任夏侯嬰為太僕。夏侯嬰隨劉邦擊項羽,入蜀,定三秦,立下大功,封為汝陰侯。夏侯氏因以“汝陰”為堂號。
現今在江西分宜和江西吉安等地夏侯氏堂號分別有:分宜的承啟堂、敬德堂、懋德堂。吉安的追遠堂、集美堂等。
字輩
江西分宜夏侯氏字輩:“文聯族志成安仁益傳統風情度錦月豐年宏盛普”。
安徽阜陽夏侯氏字輩:“承訓繼先澤齊家宜正倫”。注:以夏侯夔為先祖,與侯氏字輩一致。
安徽亳縣夏侯氏字輩:“國志永兆宏時來潤壽長家隆承福慶元善啟”。注:以夏侯嬰為先祖,與孫氏字輩一致。
浙江富春夏侯氏字輩:“志士光家國徽猷衍聖功立誠天助福惇德世恆隆慶本善庭起瑞從義宅鍾思求榮祖道文學務先通”。注:以曹嵩為先祖,夏侯操(曹操)為始祖,與曹氏字輩一致。
以夏侯顯為先祖通用字輩:“顯…昱…(竦)鑄鼎開華紀治水利萬民源自越紹起嗣向宇寰榮敬業崇先祖修文振國聲謙恭求進取理智尚維新賢哲如雲聚英才應運生聯宗逢盛世永慶太平春”。注:以夏侯顯為先祖,與夏氏通用新字輩一致。
【楹聯典故】
四言通用聯
望出譙郡;
姓啟侯爵。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聯
全聯典指夏侯姓的郡望和源流。
定秦入蜀;
受教說詩。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聯
上聯典指漢·夏侯嬰,從高祖擊項羽,入蜀定三秦,屢有殊功。下聯典指漢·夏侯始昌,通五經,以《齊詩》、《尚書》授徒。
六言通用聯
世龍官曆六郡;
始昌學通五經。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聯
上聯典指梁代尚書夏侯亶,字世龍,譙人。官曆六郡三州,所得祿賜,隨散親故。下聯典指漢代鴻儒夏侯始昌,武帝甚重之,官到太傅。
七言通用聯
開皇名圖有三禮;
大曆高士列十才。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聯
上聯典指隋代學者夏侯朗,開皇時,曾繪《三禮圖》。下聯典指唐代侍御史夏侯審,譙人,為大曆十才子之一。
八言通用聯
入蜀定秦,滕公輔主;
受書說禮,博士明經。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聯
上聯典指西漢沛縣人夏侯嬰,曾任滕縣令,楚人稱令為公,故稱滕公。從小與劉邦關係密切,跟隨他起兵,轉戰各地,任太僕。後出擊項羽,人西蜀,定三秦,屢立殊功,西漢建立後,封汝陰侯。惠帝、文帝時,繼續官太僕。下聯典指西漢今文尚書學“大夏侯學”的開創者夏侯勝,字長公,東平人。官長信少府、太子太傅。跟從夏侯始昌學習今文《尚書》,又跟從歐陽生問學,善於說禮,稱“大夏侯”(夏侯建為“小夏侯”)。宣帝時,立為博士,以陰陽災異推論時政得失,曾受詔撰《尚書論語說》。
毀體全貞,盛傳令女;
隔簾奏樂,雅號妓衣。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聯
上聯典指三國魏·曹文叔妻夏侯氏夫死無子,斷髮割耳以示不嫁,其叔勸嫁,女又以刀割鼻。下聯典指梁·夏侯亶每有客,令妓隔簾奏樂,時人因謂簾為“夏侯妓衣”。
十言通用聯
秀矣丰儀,僉推連壁並美;
朗然日月,爭誇倚玉同榮。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聯
上聯典指晉代散騎常侍夏侯湛,字孝若,譙國人。幼有盛才。文章宏富,善構新詞,美容觀,嘗與潘岳同車接茵,京都謂之連璧。下聯典指三國時魏國徵西將軍夏侯玄,字太初,少知名。弱冠為散騎黃門侍郎。曹爽輔政,玄為爽姑子,累遷散騎侍中護軍。旋為徵西將軍,都督雍梁州諸軍事。爽誅,徵為大鴻臚。
十一言通用聯
掞蔚春華,並安仁而稱雙璧;
豐碑惠政,偕昆季以號二難。
——佚名撰夏侯姓宗祠通用聯
上聯典指晉·夏侯湛,幼有盛才,文章宏富,美容儀,與潘岳(安仁)同車接茵,京師稱之為“雙璧”。下聯典指梁·夏侯亶,寬厚有器度,為安陸太守甚有威惠。其弟夏侯夔,愛重人士,時稱“二難”。“二難”,稱兄弟才德俱佳。
【祠堂古蹟】
江西吉安夏侯古祠
據史料記載,唐朝貞觀年間,吉水夏侯氏先祖夏侯韶公從湖南長沙輾轉來到江西吉安,任吉州刺史。不久,他到朝廷當了太常,執政管理禮樂。數年後,夏侯韶公告老還鄉,定居吉水水北,直到病逝,終年90歲。千餘年來,韶公子孫滿堂,人丁興旺,其後代遍及大江南北,有商界精英、軍政之仕、科技之賢,人文振起。
【家訓格言】
《夏侯氏家規》
一、繼始祖者,明宗典,宗子有君道焉,宗其百世不遷為大宗,宗其繼高祖者,五世則遷為小宗。宗族有大事,小宗各率子弟聽命於大宗,禮曰“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道也。
二、立祠正嗣,正乃相宗子不及者也,必須存心正直,處事公平,然後人心可服。倘宗族不事稟訴族長,祠正須會集大小宗從公處分,不服然後鳴官,不可挾私武斷,以傷族誼,苟非其人,另舉以代。
三、勵臣職,普天之下皆王臣也。凡族有出仕者,必期上不負國家,下不負所學,即為草莽之臣,亦當深耕易耨,早輸國課,奉公守法,不罹官刑,是亦忠之屬也。
四、供子道,百行莫先於孝子之事。親總要一段真愛心,有真愛,即菽水可以承歡,不然,雖牲醴虛設耳,或事繼母,或庶母所出,而嫡母存,均宜盡孝,頑嚚尚且能格胡親心之不可回也。故子弟不孝者,祠內宜重懲之。
五、篤友于兄弟一體而分發祥之家,未有不本於雍睦者,近世多相孛戾小,或構爭大,或興訟子孫,因而漸染世為仇,良可哀也。凡我子姓,當念同胞之誼,平心觀理,不惑妻子之言,不聽細人之謗,緩急相顧,一氣同心,則厲氣消而禎祥,應家道日昌矣。
六、重婚姻,婚姻者上以承宗祀,下以繼後嗣,禮莫大焉,切不可指腹割襟以胎後悔,棄信速獄,率由此也。彼夫出身下賤,經事數姓,既配合之,可苟詎名節自之愛,彼且居然以為妻,豈族人儼然以為姆,且嬸乎,名號不正,稱謂實難所宜。檳而不序者也,其或族中親戚子女,分次不相當者,律有明禁不可婚配,已往不究,將來宜戒。
七、重喪祭,衣衾棺槨,必遵其制,嘗神 祀必盡其誠。
八、謹塋墓,此乃祖宗體魂所安,子孫世守也,必祭掃,以時培養松楸庇陰宅兆,若有擅侵伐者,稟訴族長,祠正責罰毋恕。
九、睦宗族,宗族眾矣,溯其先孰非,鴻慶公之齒、毛、膚、發乎,凡我同族,卑幼宜敬尊長,賢智須教愚昧,強眾應扶寡弱,寶貴當恤貧賤,彼此相維,有無相濟,患難相顧,此謂睦族,若乃奸猾者,用計以欺宗族,兇狠者,恃拳勇以陵尊長,是族中之蛇蜴,人類之虎狼,祖宗之大罪人也,宜拘於宗祠量輕重,以加責罰毋恕。
十、族中宜存敬愛,不可以睚眥小怨致升嫌隙,或田產債務不明,至可控訴,通族齊集宗祠,秉公調處,毋得偏袒,倘輕自興訟者,先治以不守家法,次論其事之曲直。
十一、族中宜息爭崇,讓不可以卑犯尊,亦不可以長欺幼,倘憾劣不遵,能通族當秉公議處。
十二、族中節烈婦人,年少孀居,不論有子無子,能守節始終無玷者,宗族即為之建坊旌表,若貧無衣食者,宜賙濟之。
十三、恤親鄰,凡群居接壤之人,我以彼為工藩籬,彼以我為唇齒,故必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自成仁裡。
十四、務勤儉,貧富本無定形,故治家宜以勤儉為先,勤則業日起,儉則家業不匱,未有男務耕稼,女工難能桑麻,猶然凍餒無依也。
十五、習文藝,文藝者士人之羔雉也,故教子弟者,凡經、史、詩、賦、章,務令含英咀華悠然自得,又歲課月試定其優劣,以行賞罰,則敏者趨前,鈍者,亦不居後矣。
十六、治家須要嚴正,禮雲:外言不入內,內言不逾閫,今人家婦女笑言之聲,喧於戶外,且入寺燒香,縱觀戲劇,毫無禁止,考之古訓,其咎安歸。凡我族人,當於平時勸戒,使內外肅然,不可視同兒戲,此正家之要道也。
十七、定生理,居家以治生為先,士、農、工、商所業不同,生理則一為父兄者,量子弟材質而教授之,則生理易就,然務期始終一,途不可中道徙業。
十八、濟煢獨,族盛之,家能無鰥寡孤獨乎,族中富厚者,見此宜深哀憫生,則賙濟之死。
十九、別男女內外之禮,風化所關,禮雲:男則殯埋之庶存者,蒙恩亡者載德。女不相授受,蓋別嫌明微所,以防其漸也,並三姑六婆,不可使之入門。
二十、戒嫖賭,破家俗,惟此為甚,子孫犯此,族長宜痛懲之。
《夏侯氏家訓》
一、事父母,自大舜至今,稱孝子者,班班可考,步武甚難。吾不遽教汝以孝,而先教汝以順;凡父母有命,不可違;教汝好言,當記憶不忘;教汝好事,當勉力而行;父母有事不辭,勞苦而代之;父母有恙,多方調治以安之;兄弟間,兄寬弟恭;夫婦間,夫唱婦隨,能如此,則父母之心亦順矣。
二、事長上,不但宗族父兄,凡年高有德皆是也。為幼輩者,當隅坐隨行,有問則起,而對言不可偽;有命則承受惟謹,不可推諉;有物必雙手奉上,言語要和氣,舉動要安閒,不可輕躁,切莫如世間子弟,飛舞輕揚,蕩棄規矩,為人背後譏笑也。
三、事師,蓋人之身,親生之師,成之者也。第一、要順師之心,教汝唸書,用心誦讀,教汝寫字,用心端楷,教汝讀書,用心理會,教汝作文,用心思想,書籍要完整,不可毀壞,几席要潔淨,不可汙穢,舉止要端重,不可輕佻,言語以柔和,不可粗率,有過責之,必須順受,不可心非,不可背毀;第二、要知師所難言之學,如至精之理,至妙之文,可以意會,而不能以言傳者,師不能取弟之心而授之也,當靜氣凝神以悟之;第三、要知師所難言之事,如食性之愛憎,身體之寒暖及諸凡瑣細不可明言處,為弟子者悉,宜會其意會奉之。
四、讀書字眼要清,不可模糊,平仄要正,不可混淆,最忌強記過後即忘,此初學時事也。若到講書作文時,第一、要精明書旨而默識於心,熟讀古文時,文而運化其意;第二、要心靜功純,羅一峰先生曰:“人自鬧時,吾自靜,不知春去,豈知秋”此詩可味;第三、要立志堅,久寒暑也,只如此學,不到發達不止,湯霍林先生曰:“從來卿相苦中亨”。
五、朋友乃進德修業之助,一時投合,終身以之,故其始交也,不可不慎,必於未交之前,訪問審擇,實見其言行學問,有勝於我者,然後與之為友,於居常聚,處及宴會、遊觀之日,不可彰人短,不可矜己長,毋談閨閫,毋發人隱,至於規過勸善,必盡心而善言之,或書旨,未明奧義,未達彼此,共相闡發,然諾不失信,交際不論財,而友道得矣。
六、行坐服食威儀者,身之法度,德之廉隅,古人八歲入小學,教以灑掃,應對進退之節,禮、樂、射、御、書數之文,故其時後生小子,威儀容貌,習若性成,今人但知教以讀書,於禮節則不講,何哉!孔子云:“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蓋言威儀之,不可不謹也”,禮內則雲,手容恭足,容重目,容埠,容止聲,容靜頭,容直氣,容肅立,容德色,容莊燕,居之時,且然而況,先生長者之前,賓朋往來之際乎,禮節委曲不可勝數,且舉汝所易曉者言之,行不可回頭,掉臂亦不可涯搖擺,遇親友輒拱揖,遇長者輒隨行,遇美色不可淫視,坐貴端莊凝靜,膝不可動搖,足不可箕踞,與人並坐,不可橫肱,立必兩足整齊,不可偏任一足作跛倚之狀,不可中門而立,不可與並立、對立,所以遠不敬也,冠服必須端正,與人同食,箸不可先舉,亦不可先放,物必取小,食必留餘,飲茶酒不可流歠,凡在席間,不可言某物可口,某物不可口。
七、婚祭喪葬,悉宜遵文公家,禮雖有貧乏力不能舉者,而大節所在斷不可缺,至浮屠治喪,世俗相沿,錮蔽已久,甚難遽革,為父母者當以治命,戒作佛事,其子孫自可恪遵,否則人或有譏其薄於待親者矣。
八、訪朋友,凡到人家,將上堂聲必揚,恐有內眷,令其知避,先問某人在家否無將命之,人聞女人問答,即轉身趨也,不可遲留,若朋友在家留坐,笑語瞻視,不可任情無忌,至傷雅道。
九、處分,貧乃士之常耳,不可怨天,不可憂人,不可因貧而取非義之財,不可因貧而為下踐之事,不可因貧而鄙視乎己,不可因貧而廢棄其學,貧愈甚,而學宜愈篤守,宜愈堅,自然甘自苦生,福自德來也。
十、守身,存心常正直,作事必端方,治家須勤儉,處世貴謙和,事上忠以敬,待下恕以寬,拂意之時須忍耐,快心之日莫猖狂,見人之得毋妒忌,見人之有莫貪求,諸惡孽中淫最大,不可萌邪心,飛潛動植,無罪無故,不可殺此,獨善其身之事也,若欲善天下還有大學問、大事業在,兒孫當自勉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