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shòu shàn bēi | 注音 | ㄕㄡˋ ㄕㄢˋ ㄅㄟ |
首字母 | ssb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禪讓碑、受讓碑 | ||
反義詞 | 無 | ||
基本解釋 | 1.碑名。三國魏曹丕黃初元年立,記曹丕受漢禪讓事。也稱《受禪表》。相傳為魏鍾繇所寫。其碑隸法方整渾厚,因時代久遠,筆畫凝,多已不可辨認。另說碑為王朗文,梁鵠書,鍾繇鐫字,謂之三絕。故又稱《三絕碑》。參閱唐韋絢《劉賓客嘉話錄》。 |
《受禪碑》位於河南省臨潁縣繁城鎮境內的受禪臺前,與《上尊號碑》東西並列,此碑居西。碑為三國魏黃初元年(220年)所立。高3.22米、寬1.02米、厚0.28米,有穿。額題篆書陽文“受禪表”三字。碑文隸書22行,行49字,無撰書人姓名。世傳多為梁鵠書或鍾繇書,而清·繆荃蓀和康有為則以為衛覬所書。碑文詳記了黃初元年(220年)冬十月二十九日漢獻帝在受禪臺上將帝位禪讓於曹丕的經過,現有許多字漶漫,但據前人所錄碑文尚可全讀。《水經注·潁水》最早著錄此碑。2001年6月25日,受禪碑作為三國時期文物,與受禪臺一同被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