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bù sù jì wǎng | 注音 | ㄅㄨˋ ㄙㄨˋ ㄐㄧˋ ㄨㄤˇ |
首字母 | bsjw | 詞性 | 動詞 |
近義詞 | 不追究過去、 不追溯歷史、 不追溯往事、 不回顧過去、 不回首往事 | ||
反義詞 | 追根溯源、 追本溯源、 追本窮源 | ||
基本解釋 | 溯及既往”的對稱。法律只適用於它施行後所發生的事項,而不適用於它施行前所發生的事項的原則。 |
不溯既往,“溯及既往”的對稱,法律只適用於它施行後,而不適用於它施行前所發生的事項的原則。對新法律施行前發生的未經審判或判決未確定的行為,一般採取兩種原則:(1)從舊原則。即不論新舊律對同一行為處罰的輕重差別,一律按舊律處理,不受新律影響。(2)從舊兼從輕原則。原則上適用犯罪時的舊律,若該行為在新律上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罰較輕,則適用新律。中國刑法採用後—種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