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xià lìng shí | 注音 | ㄒㄧㄚˋ ㄌㄧㄥˋ ㄕˊ |
首字母 | xls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夏時制 | ||
反義詞 | 冬令時 | ||
基本解釋 | 又稱經濟時”或日光節約時”。法定時的一種。在夏季,由於晝長夜短,為充分利用日光,把時鐘適當撥快;到秋季,再撥回。1908年由英國人威利特提出。1916年後,德國、奧地利、荷蘭及丹麥等國相繼採用。中國也曾採用過。 |
夏時制,夏時令(Daypght Saving Time:DST),又稱“日光節約時制”和“夏令時間”,是一種為節約能源而人為規定地方時間的制度,在這一制度實行期間所採用的統一時間稱為“夏令時間”。一般在天亮早的夏季人為將時間調快一小時,可以使人早起早睡,減少照明量,以充分利用光照資源,從而節約照明用電。各個採納夏時制的國傢俱體規定不同。目前全世界有近110個國家每年要實行夏令時。
1986年4月,中國中央有關部門發出“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夏時制的通知”,具體作法是:每年從四月中旬第一個星期日的凌晨2時整(北京時間),將時鐘撥快一小時,即將錶針由2時撥至3時,夏令時開始;到九月中旬第一個星期日的凌晨2時整(北京夏令時),再將時鐘撥回一小時,即將錶針由2時撥至1時,夏令時結束。從1986年到1991年的六個年度,除1986年因是實行夏時制的第一年,從5月4日開始到9月14日結束外,其它年份均按規定的時段施行。在夏令時開始和結束前幾天,新聞媒體均刊登有關部門的通告。1992年起,夏令時暫停實行。